頭部主播帶貨商品頻頻翻車 打假人稱送檢商品大多有問題
本報記者 張守坤
今年中央廣播電視總台3·15晚會(hui) 點名了安徽阜陽市3家預製菜企業(ye) ,指出其用未經嚴(yan) 格處理的槽頭肉(在日常生活中也被稱為(wei) “淋巴肉”)製作梅菜扣肉預製菜。隨後,知名打假人王海發文稱,“東(dong) 方甄選”和“瘋狂小楊哥”直播間都銷售過這款產(chan) 品,引發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
目前,“東(dong) 方甄選”已作出回應:對於(yu) 代售“禦徽緣梅菜扣肉”商品給消費者帶來的困擾深表歉意。銷售商家和生產(chan) 廠家均表示產(chan) 品並未違規使用槽頭肉,懇請大家等待最終調查結果。
“東(dong) 方甄選”和“瘋狂小楊哥”都是頭部主播。近段時間以來,頭部主播帶貨商品被質疑有質量問題的情況頻頻發生。
《法治日報》記者在社交平台和第三方測評平台查詢發現,關(guan) 於(yu) 頭部主播帶貨產(chan) 品的吐槽和投訴有數萬(wan) 條之多。
今年3月14日,北京陽光消費大數據研究院等機構發布的《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2023)》稱,縱向對比各個(ge) 主播維權輿情比例可以看出,僅(jin) 李佳琦、“瘋狂小楊哥”兩(liang) 個(ge) 主播的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就占到七成多;有關(guan) 頭部主播的維權輿情反映出的問題涉及虛假宣傳(chuan) 、產(chan) 品質量、價(jia) 格誤導、發貨問題、退換貨和不文明帶貨等各個(ge) 方麵,其中虛假宣傳(chuan) 、產(chan) 品質量問題、價(jia) 格誤導問題占比超過八成。
“我們(men) 直播間的大蝦零添加,大家看配料表,上麵隻有蝦、鹽和水。”去年,江蘇的王先生在某頭部主播直播間購買(mai) 了宣稱“100%野生海捕”大蝦,後來發現這些蝦其實是養(yang) 殖的。王先生投訴無果後選擇起訴,之後有主播方工作人員聯係他,說這是供應商責任,主播方也是被供應商騙了。最終,供應商被相關(guan) 部門罰款17萬(wan) 元。
而該款大蝦在今年2月份又被曝出非法添加問題。山東(dong) 省菏澤市的李先生去年10月在上述主播直播間買(mai) 過三袋這種大蝦。為(wei) 此,他聯係主播方要求按照消保法進行賠償(chang) ,客服不同意,於(yu) 是他又要求提供那批次大蝦的檢驗單,客服稱無法提供。
“家裏老人和孩子都吃了這款大蝦,身體(ti) 吃出問題怎麽(me) 辦!”李先生很氣憤。
海關(guan) 總署近日發布消息,某生產(chan) 企業(ye) 在申請注冊(ce) 時提供了虛假材料,已撤銷該企業(ye) 在華注冊(ce) 資格,同時,海關(guan) 未發現上述企業(ye) 的產(chan) 品報關(guan) 記錄。海關(guan) 總署提醒,消費者不要購買(mai) 該企業(ye) 的飲料產(chan) 品,包括天萁西梅汁。已獲得該企業(ye) 飲料產(chan) 品的,請停止食用,與(yu) 原獲取渠道聯係退貨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天萁西梅汁是一款網紅產(chan) 品,多位頭部主播都曾推薦過該產(chan) 品。
眾(zhong) 所周知,頭部主播處於(yu) 流量金字塔的頂端,推薦商品瞬間清倉(cang) 已經成為(wei) 常態。消費者對他們(men) 充分信賴,也希望他們(men) 能夠承擔更大的責任。
然而,頭部主播帶貨商品翻車的情況卻屢見不鮮。
“大主播的直播間在線人數經常10萬(wan) +,直播時也經常自誇嚴(yan) 格選品,所以在別的直播間我可能還要猶豫再三,在大主播的直播間經常秒下單。”來自天津的消費者劉先生說,沒想到頭部主播賣的東(dong) 西也有這麽(me) 多問題,真不知道直播帶貨還能相信誰?
王海告訴記者,近年來他將近百份頭部主播的產(chan) 品送去專(zhuan) 業(ye) 機構檢測,沒有發現問題的寥寥。
他還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證據材料,表明某頭部主播自營品牌在發現售賣的一款產(chan) 品為(wei) 假貨後,以清庫存的名義(yi) 繼續銷售。
那麽(me) ,頭部主播帶貨商品出現問題,主播和MCN(多頻道網絡)機構能否以“供應商的問題”而置身事外?
在華東(dong) 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任超看來,無論是供貨商,主播及選品團隊,還是MCN機構,他們(men) 都是“一條繩上的螞蚱”,在同一個(ge) 盈利鏈條上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最後將商品運送到消費者手中,所以說,最後消費者手中的商品出現問題,這條商品“運輸鏈”上的每一主體(ti) 都有責任,隻不過責任各不相同罷了。
“供貨商對問題商品負有產(chan) 品質量責任,如果明知商品存在問題仍為(wei) 了盈利讓其在市麵流通甚至擴大流通,那更該受到產(chan) 品質量法的嚴(yan) 厲討伐。主播和選品團隊承載著消費者對其選品的信任,在與(yu) 供貨商洽談,以及商品試用階段,沒能發現問題,其作為(wei) 經營者,對消費者應該恪守誠實信用原則,受到消保法的規製。MCN機構也對主播和選品團隊具有法律規定的監管責任。”任超說。
記者注意到,目前網上有許多測評賬號專(zhuan) 門針對主播帶貨產(chan) 品進行測評或是打假。如果有相關(guan) 測評爭(zheng) 議出現,監管部門是否應當主動介入?
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昆認為(wei) ,監管部門對於(yu) 測評爭(zheng) 議一直保持重視的態度。但由於(yu) 測評爭(zheng) 議涉及的範圍和主體(ti) 較廣,各地監管部門主動介入存在管轄權等問題。如果測評人直接向當地監管部門舉(ju) 報,能方便有管轄權的監管部門直接介入爭(zheng) 議產(chan) 品。
北京工商大學新商經研究院執行院長周清傑說,可以看到,目前行業(ye) 趨勢已從(cong) 反平台“二選一”的不正當競爭(zheng) 行為(wei) 轉向頭部主播,頭部主播對於(yu) 市場的影響力和控製力很強,監管部門應當對此新形勢研究出台新的政策,做好頭部主播的整改和監管,推動網購市場有序發展。
在任超看來,頭部主播作為(wei) 一眾(zhong) 主播中的佼佼者,其合作的供應商以及麵對的供應鏈都是較為(wei) 大型的,他們(men) 也有能力選擇雇傭(yong) 更完善的選品和質量審核團隊,但仍然出現各種翻車事件,說明頭部主播對自身及其團隊的約束還遠遠不夠,背後的團隊應當承擔好消費者最為(wei) 關(guan) 注的商品選擇和質量審核的責任。
“直播平台也應該構建對本平台直播商品抽檢質檢、驗廠驗倉(cang) 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和嚴(yan) 格落實相關(guan) 管理製度,建立直播賬號分類分級規範管理製度,對主播賬號實行基於(yu) 主體(ti) 屬性、運營內(nei) 容、粉絲(si) 數量、直播熱度等因素的分類分級管理,同時積極監督帶貨主播對提出質量問題的消費者的回應。”任超說。
張昆認為(wei) ,要想更好整改頭部主播帶貨亂(luan) 象,應當進一步加強對頭部主播的監管,明確頭部主播的法律責任。主播的身份有可能是直播運營者,也有可能是直播營銷人員,甚至有可能替代銷售者的角色。主播身份多變,要明確每個(ge) 身份所涉及的法律責任。這是主播行業(ye) 普遍存在的現象,對於(yu) 頭部主播也是如此。
“還要加強社會(hui) 監督,及時回應社會(hui) 監督。社會(hui) 監督是比部門監管更強大的力量,他們(men) 是商品的直接使用者,人數眾(zhong) 多,而頭部主播帶貨商品和他們(men) 息息相關(guan) ,更有甚者還有職業(ye) 打假團隊,監管部門應及時回應社會(hui) 監督,建立綜合監督管理機製。”張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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