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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負責人就《節約用水條例》答記者問

發布時間:2024-03-21 10:28: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20日電 據司法部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2024年3月9日,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776號國務院令,公布《節約用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水利部、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就《條例》的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簡要介紹一下《條例》的出台背景。

  答:水是事關(guan) 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經濟資源。我國人多水少,水資源供需矛盾突出,節水是解決(jue) 水安全問題的關(guan) 鍵。近年來,我國持續推進節水工作,開展節水型社會(hui) 建設,取得積極成效。與(yu) 此同時,我國水資源短缺形勢依然嚴(yan) 峻,水資源剛性約束不足,節水工作仍麵臨(lin) 用水管理有待加強、節水措施有待完善、激勵政策有待健全、監督力度有待加大等問題,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jue) 。根據加強節水工作的實際需要推進節水立法,製定節水的專(zhuan) 門行政法規,全麵、係統規範和促進節水活動,是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治水重要論述精神和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的重要舉(ju) 措,是全麵建設節水型社會(hui) 、保障國家水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

  問:製定《條例》的總體(ti) 思路是什麽(me) ?

  答:《條例》製定堅持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節水優(you) 先、空間均衡、係統治理、兩(liang) 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在立法總體(ti) 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一是立足我國基本水情,針對節水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從(cong) 加強用水管理、完善節水措施、強化保障監督、嚴(yan) 格法律責任等方麵,著力構建全麵係統的節水製度體(ti) 係。二是認真總結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節水工作的豐(feng) 富實踐,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轉化為(wei) 製度規範。三是做好與(yu) 水法等相關(guan) 法律、行政法規的銜接,形成製度合力。

  問:《條例》從(cong) 哪些方麵來加強用水管理?

  答:一是加強用水定額管理。規定國務院水行政、標準化主管部門組織編製主要農(nong) 作物、重點工業(ye) 產(chan) 品和服務業(ye) 國家用水定額;省級人民政府有關(guan) 行業(ye) 主管部門組織編製本行政區域的行業(ye) 用水定額;用水定額應當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水資源狀況、產(chan) 業(ye) 結構變化和技術進步等情況適時修訂。二是加強用水總量控製和計劃用水管理。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製定年度用水計劃,實行用水總量控製;對用水達到一定規模的單位實行計劃用水管理。三是規範用水計量和水價(jia) 製度。規定不同水源、不同用途的水應當分別計量並實行計量收費;任何單位和個(ge) 人不得侵占、損毀、擅自移動用水計量設施;建立促進節水的水價(jia) 體(ti) 係,根據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水資源狀況、用水定額、供水成本、用水戶承受能力和節水要求等,完善水價(jia) 形成機製。四是控製高耗水產(chan) 業(ye) 項目建設。規定水資源嚴(yan) 重短缺地區、地下水超采地區應當嚴(yan) 格控製高耗水產(chan) 業(ye) 項目建設。

  問:《條例》在完善節水措施方麵作了哪些規定?

  答:一是推進農(nong) 業(ye) 節水增效。規定調整種植養(yang) 殖結構和農(nong) 業(ye) 用水結構,發展節水型農(nong) 業(ye) 和旱作農(nong) 業(ye) ;推廣節水灌溉技術;加強農(nong) 村生活供水設施以及配套管網建設改造。二是推進工業(ye) 節水減排。要求工業(ye) 企業(ye) 采用先進、適用節水技術、工藝和設備;高耗水工業(ye) 企業(ye) 推廣廢水深度處理回用技術措施,用水水平超過用水定額的限期進行節水改造;新建、改建、擴建工業(ye) 集聚區統籌建設相關(guan) 設施,實現一水多用和循環利用。三是推進城鎮節水降損。規定全麵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建立供水、用水管網設施漏損控製體(ti) 係,支持老舊供水管網設施改造;推動降低建築運行水耗;要求水資源短缺地區城鎮園林綠化優(you) 先選用節水耐旱型植被,采用節水灌溉方式,嚴(yan) 格控製人造河湖等景觀用水。四是促進非常規水利用。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水資源短缺地區製定非常規水利用計劃;統籌規劃建設汙水資源化利用基礎設施;城市綠化等優(you) 先使用再生水;提高雨水資源化利用水平;積極開發利用海水資源。

  問:《條例》對節水的保障和監督措施作了哪些規定?

  答:激勵和保障方麵,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健全農(nong) 業(ye) 用水精準補貼機製和節水獎勵機製;對符合條件的節水項目給予補助;鼓勵金融機構加大融資支持力度,鼓勵引導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節水項目建設運營;鼓勵發展節水服務產(chan) 業(ye) ,引導推動節水服務機構與(yu) 用水單位或者個(ge) 人簽訂節水管理合同;培育和規範水權市場,支持開展水權交易;對節水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ge) 人給予表彰獎勵。監督考核方麵,要求政府有關(guan) 部門加強監督檢查,明確監督檢查措施;建立舉(ju) 報製度;強化監督考核,將節水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範圍。

  問:《條例》對違法行為(wei) 的法律責任作了哪些規定?

  答:對侵占、損毀、擅自移動用水計量設施或者幹擾用水計量,高耗水工業(ye) 企業(ye) 用水水平超過用水定額且未按期進行節水改造等違法行為(wei) ,規定了罰款、吊銷取水許可證等嚴(yan) 格的行政處罰。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的、耗水量高的技術、工藝、設備和產(chan) 品等違法行為(wei) ,規定依照水法的有關(guan) 規定給予處罰。

  問:為(wei) 確保《條例》順利實施,有關(guan) 方麵還將開展哪些工作?

  答:為(wei) 確保《條例》順利實施,有關(guan) 方麵將著重開展三方麵工作:一是持續抓好宣傳(chuan) 貫徹。采取多種形式做好《條例》的宣傳(chuan) 解讀和培訓等工作,使有關(guan) 各方充分知曉和準確掌握《條例》內(nei) 容,為(wei) 《條例》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社會(hui) 氛圍。二是及時跟進配套製度建設。《條例》確立了節水管理的基本製度框架,要及時出台更為(wei) 具體(ti) 、操作性更強的相關(guan) 配套規定,進一步細化製度措施,確保《條例》落地落實。三是加強監督檢查。不斷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yan) 格依法查處違法行為(wei) ,切實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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