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屆中央巡視首次對金融單位進行常規巡視有何考量
中新社北京4月11日電 (記者 張素)二十屆中央第三輪巡視對象已於(yu) 近日公布。根據部署,二十屆中央巡視將首次對金融單位進行常規巡視。
常規巡視被稱為(wei) 全麵政治體(ti) 檢,通過板塊輪動,有利於(yu) 查找行業(ye) 性、領域性問題。
“金融機構本身就是重點巡視對象之一。特別是近幾年,金融已成為(wei) 全麵從(cong) 嚴(yan) 治黨(dang) 和反腐敗工作的重點領域。”北京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說。
如其所言,近年來,中央紀委全會(hui) 多次就整治金融、國企、能源等領域的腐敗作出部署。實踐中,範一飛、劉連舸、李曉鵬、唐雙寧等“金融虎”紛紛落馬。
二十屆中央首輪巡視中就有金融單位被巡視,當時是對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等5家中管金融企業(ye) 黨(dang) 委開展了巡視“回頭看”。相當於(yu) 對曾在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中接受常規巡視的5家中管金融企業(ye) 黨(dang) 委進行政治複查。
不過,本輪巡視所涉經濟和金融領域的單位更多,被巡視對象範圍更廣,既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也有多家銀行,比如中國五大國有商業(ye) 銀行(工、農(nong) 、中、建、交)悉數在列,還有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保險企業(ye) 。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商浩文說,二十屆中央第三輪巡視名單顯示中國高度重視對經濟和金融領域腐敗問題的治理。
在學者看來,金融領域腐敗案件涉案金額較多,窩案、串案相對多發,外溢性較強,僅(jin) 靠任何一個(ge) 單獨部門查處起來頗為(wei) 困難。二十屆中央巡視首次對金融單位進行全麵政治體(ti) 檢,旨在精準發現經濟和金融部門存在的問題,以期做到有的放矢,著力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在全國巡視工作會(hui) 議暨二十屆中央第三輪巡視動員部署會(hui) 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希強調,要準確把握巡視經濟工作部門和金融單位的重點,“著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動解決(jue) 突出問題”。他還強調,要深入了解被巡視黨(dang) 組織“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等情況。
“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首次成為(wei) 巡視動員部署會(hui) 明確的重點,引起關(guan) 注。
莊德水說,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在部署2024年工作時有“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等表述。經濟、金融領域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通過深入了解被巡視黨(dang) 組織統籌推進深層次改革和高水平開放等情況,有助於(yu) 中央加快金融體(ti) 製改革,為(wei) 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經濟環境。
商浩文也表示,借助巡視找準製約經濟、金融領域發展的深層次問題,將為(wei) 下一步完善相關(guan) 製度機製提供參考。
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巡視工作條例》,進一步健全了巡視工作的體(ti) 製機製、責任體(ti) 係。其中,新修訂的條例單列一章,對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作出規定。
學者認為(wei) ,本輪巡視是新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頒布後的首次巡視。巡視動員部署會(hui) 提出要全麵掌握被巡視黨(dang) 組織“巡視、審計等監督發現問題整改等情況”,意味著將著力對被巡視單位是否做好巡視整改“後半篇文章”進行全麵監督,檢驗條例實施情況,料將產(chan) 生新的製度效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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