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2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當局衛生福利部門“健康署”21日表示,“煙害防製法”部分條文修正,22日正式上路,全麵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煙及載具,吸煙年齡提高至20歲。
台立法機構今年1月12日三讀修正通過“煙害防製法”部分條文。根據“健康署”發出的通知,即日起針對電子煙、加熱煙違法產(chan) 品執行查緝項目,並將公布稽查成果。
“健康署”重申這次“修法”重點:全麵禁止電子煙,包括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嚴(yan) 格管製符合煙品定義(yi) 之新類型煙品(如加熱煙),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製,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禁止吸煙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煙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麵積增加為(wei) 50%;禁止使用經主管機關(guan) 公告禁用之添加物;擴大禁煙室內(nei) 外公共場所;加重罰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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