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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在北京進行的人權討論,說明西方不是人權“判官”

發布時間:2023-06-16 16:17: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國際銳評|這場在北京進行的人權討論,說明西方不是人權“判官”

  “習(xi) 主席的賀信體(ti) 現了對全球人權發展的深刻洞察和思考。”在北京參加全球人權治理高端論壇期間,烏(wu) 茲(zi) 別克斯坦第一副議長、國家人權中心主任阿克馬爾·賽義(yi) 多夫接受了《國際銳評》的專(zhuan) 訪。他高度讚賞習(xi) 近平主席提出的倡議,將其中提到的安全、發展、合作比作人權保護“三大支柱”。

  今年是《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通過30周年。這一文件提出“促進和保護所有的人權和基本自由必須按照聯合國的宗旨和原則”“國際社會(hui) 應促進有效的國際合作,實現發展權利,消除發展障礙”等重要原則,被視為(wei) 全球人權發展史的裏程碑文件之一。

  30年後的今天,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戰爭(zheng) 衝(chong) 突、金融危機、逆全球化等對全球人權發展構成嚴(yan) 峻挑戰。在這樣的背景下,全球人權治理往何處走?中國作為(wei) 《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的倡導者和實踐者,對這個(ge) 問題怎麽(me) 看?又將怎樣做?

  保障人權是人類的共同理想,它不應該被政治化、武器化。然而,某些西方國家一方麵對本國人權劣跡“選擇性失明”,一方麵以“人權”為(wei) 借口幹涉別國內(nei) 政、遏製別國發展。在中方看來,任何國家都沒有資格當人權“判官”,各國有自主選擇人權發展道路的權利。論壇上,很多嘉賓認為(wei) ,習(xi) 主席賀信中提出加強文明交流互鑒、共同推動人權文明發展進步,有助於(yu) 化解人權領域的分歧,體(ti) 現了《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關(guan) 於(yu) 合作促人權的重要精神。

  “隻有各國人民都過上好日子,繁榮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人權才有基礎。”作為(wei) 世界上唯一持續製定和實施四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主要大國,中國已經交出了亮眼的“人權答卷”。現在,中國正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在這一過程中,中國將繼續與(yu) 國際社會(hui) 對話合作,完善全球人權治理,讓本國人民生活得更好,也讓世界人民的人權得到更好保障。

  (國際銳評評論員 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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