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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島核汙染水裏遊泳荒謬至極

發布時間:2023-07-13 08:41:00來源: 中國日報

  國際原子能機構(下稱“機構”)發布日本福島核汙染水處置綜合評估報告,引起國際社會(hui) 廣泛關(guan) 注。機構報告前言指出,報告並非對日方排海政策的“推薦”或“背書(shu) ”。報告未能充分反映所有各方專(zhuan) 家意見,相關(guan) 安全性結論存在局限性和片麵性,不是日方排海的“許可證”“通行證”。

  日本向海洋排放核事故汙染水史無前例。針對福島核事故汙染水處置,有長期儲(chu) 存、氫氣釋放、地層注入、地下掩埋、蒸汽釋放等多種方案。日方選擇的是經濟代價(jia) 最小的方案。這並非最安全、最優(you) 化選項,更未得到日本鄰國和太平洋島國的普遍認可。日方先決(jue) 定排海,再找機構作安全評估,還千方百計尋求機構為(wei) 其背書(shu) 。日方對機構評估的要求是極具選擇性的,僅(jin) 限於(yu) 排海方案,排除其他選項。無論由誰來做這樣的評估,都無從(cong) 審查和確認日方排海的正當合法性。

  日方把排放福島核事故汙染水與(yu) 其他國家核電站正常運行排水進行簡單類比,違背科學常識。有人甚至聲稱,日方排放的核汙染水可以飲用、遊泳,這樣的說法極其荒謬。福島核汙染水來自於(yu) 核事故後注入損毀反應堆堆芯的冷卻水,以及滲入的地下水和雨水,與(yu) 正常運行中的核電站排水來源不同、所含放射性核素種類不同、處理難度不同,根本不是一回事。

  機構報告對日方排海方案安全性的結論是片麵的。機構僅(jin) 針對日方單方麵采集的少量核汙染水樣本開展實驗室間比對分析,僅(jin) 基於(yu) 日方提供的信息開展審查評估,得出的結論具有較大局限性,缺乏說服力和公信力。此外,機構因授權所限,沒有評估日方淨化裝置的長期有效性,沒有確證核汙染水數據的真實準確性,也無法確保國際社會(hui) 及時掌握超標排放的情況,更難以預估放射性核素長期累積和富集會(hui) 給海洋生態環境、食品安全以及公眾(zhong) 健康造成的影響。不能確認數據準確、設備可靠、監管有效,也就無從(cong) 得出在長達30年的時間內(nei) 向海洋排放超過130萬(wan) 噸核汙染水是安全的這一結論。

  中國嚴(yan) 重關(guan) 切、堅決(jue) 反對日方排海決(jue) 定,要求日方以科學、安全、透明方式處置福島核汙染水,不得強行推進排海方案。中方堅持要求機構主導建立獨立有效、有日本鄰國等第三方實驗室充分參與(yu) 的國際監測機製,對日方執意推行的排海計劃開展長期有效國際監督,其中包括對福島核汙染水源項和環境監測、放射性環境影響評估,以及時、透明的方式向利益攸關(guan) 國家和國際社會(hui) 公布可信數據信息,並接受監督質詢。

  過去一周以來,日本鄰國和太平洋島國民眾(zhong) 針對日方排海和機構報告的質疑和反對聲浪愈發強烈。民心不可侮,民意不可欺。無論是機構報告的片麵結論,還是要在福島核汙染水中遊泳,都不能掩蓋福島核汙染水排海對人和環境長期的、不確定的風險。中方再次敦促日方停止核汙染水排海計劃,否則必須承擔一切後果和曆史責任。在福島核汙染水排海問題上,機構應該發揮負責任的專(zhuan) 業(ye) 作用。

  (作者:李鬆大使,中國常駐維也納聯合國和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常駐國際原子能機構代表)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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