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8月1日電(記者 許婧)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1日發布消息稱,該局研究出台了《上海市事業(ye) 單位高層次人才招聘辦法》(以下簡稱《招聘辦法》)《上海市事業(ye) 單位特設崗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釋放用人單位自主權,為(wei) 吸引更多海內(nei) 外高層次人才提供堅強有力的政策支撐和製度保障。
事業(ye) 單位作為(wei) 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ti) ,覆蓋教科文衛、農(nong) 林水務、新聞出版、社會(hui) 福利等眾(zhong) 多領域,在上海經濟社會(hui) 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上海市人社局結合主題教育和大興(xing) 調查研究要求,以進一步向事業(ye) 單位放權賦能、更好解決(jue) 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yang) 使用等環節中的裉節問題作為(wei) 切入點和發力點,深入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ye) 單位廣泛開展調研,聽取事業(ye) 單位和高層次人才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研究出台了《招聘辦法》和《管理辦法》。
兩(liang) 個(ge) 辦法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聚焦高層次人才“一類人群”,關(guan) 注人才引進、留用“兩(liang) 個(ge) 環節”,發揮事業(ye) 單位公開招聘、聘用管理、崗位設置管理“三項製度”作用,明確了一係列創新舉(ju) 措,形成了政策“組合拳”效應。
《招聘辦法》明確了事業(ye) 單位招聘高層次人才以用人單位和市場需求為(wei) 主,由用人單位自行根據事業(ye) 發展需要認定高層次人才;打破了國籍、戶籍、地域、身份、年齡、學曆、人事關(guan) 係等製約,支持事業(ye) 單位招聘外國人和港澳台人才;簡化了招聘程序,由“八步法”優(you) 化為(wei) “五步法”;突破了崗位職數限製,“高精尖缺”人才可臨(lin) 時超職數聘用或不占正高級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職數。減省了錄用手續,外籍高層次人才、博士後出站人員直接考核合格後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強調了“雙創”製度,支持和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ye) 單位科研人員開展“雙創”活動;改革了交流製度,建立高層次人才流動機製,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與(yu) 事業(ye) 單位之間可自主交流;落實了監管責任,重點監督依規依法辦事,落實“三重一大”決(jue) 策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管理辦法》明確了特設崗位的情形和數量,事業(ye) 單位在五種情形下可設置特設崗位引進、聘用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專(zhuan) 業(ye) 人才,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核準的專(zhuan) 業(ye) 技術崗位總量的5%,總量不超過50人;規定了特設崗位等級,市屬、區屬事業(ye) 單位分別特設四級及七級以上崗位,鄉(xiang) 村中小學校、衛生機構、農(nong) 業(ye) 推廣機構和街道、鄉(xiang) 鎮事業(ye) 單位可設置八級以上崗位;規範了特設程序,市屬、區屬事業(ye) 單位設置特設崗位,均須逐級報上海市人社局核準;落實了以用為(wei) 本的原則,將特設崗位設置管理工作作為(wei) 高層次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內(nei) 容,各級事業(ye) 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行業(ye) 主管部門形成合力。
一些高校、科研院所表示,這兩(liang) 個(ge) 文件聚焦高層次人才管理核心環節,釋放出“授權、賦能、激活”的政策導向,堅持向用人主體(ti) 放權、積極為(wei) 人才鬆綁、完善人才製度體(ti) 係,以創設更加良好的高層次人才引育政策製度環境,起到力促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的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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