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8月3日電(記者 李金磊)戶籍政策迎來新措施。
8月3日,公安部發布公安機關(guan) 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其中在戶籍政策方麵提出一係列舉(ju) 措。
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
根據上述措施,大力推進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健全以常住地登記戶口製度,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ye) 和生活的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舉(ju) 家進城落戶。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亓希國在新聞發布會(hui) 上指出,公安部充分發揮牽頭部門職能作用,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采取有力措施,推動全麵建立城鄉(xiang) 統一的戶口登記製度、便利暢通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落戶渠道、全麵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推動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取得重要進展。截至2022年,1.4億(yi) 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47.7%。
截圖來自公安部網站。
調整優(you) 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戶政策
上述措施提出,調整優(you) 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戶政策,完善積分落戶製度,更好地解決(jue) 進城普通勞動者的落戶問題。
“推動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是推進以人為(wei) 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關(guan) 鍵一環。”亓希國表示,公安部充分發揮人口管理對於(yu) 人口有序流動的牽引作用,持續深化戶籍製度改革。
其中,推動各地全麵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wan) 以下的城市落戶限製,全麵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wan) 至500萬(wan) 的Ⅰ型大城市落戶條件,完善城區常住人口500萬(wan) 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確保社會(hui) 保險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占主要比例,鼓勵取消年度落戶名額限製。
進一步放寬集體(ti) 戶設立條件
上述措施要求,進一步放寬集體(ti) 戶設立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場、眾(zhong) 創空間等單位設立集體(ti) 戶限製,推行鄉(xiang) 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ti) 戶,便利各類人員落戶。
居民戶口簿。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探索戶籍準入同城化
上述措施指出,支持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
中新財經注意到,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21年印發的《建設高標準市場體(ti) 係行動方案》提出,推動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
受訪專(zhuan) 家對中新財經記者表示,這些年都市圈或城市群發展的一個(ge) 新趨勢就是,人口在同一個(ge) 都市圈或城市群範圍內(nei) 流動越來越頻繁,所以,適應這種趨勢,探索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將促使人員流動更加便利。
試點實施靈活落戶政策
上述措施指出,對農(nong) 村籍大學生、科技人才、退伍軍(jun) 人因實際居住、就業(ye) 創業(ye) 等申請落戶的,可以遷入原籍地或就業(ye) 創業(ye) 地,助力城鄉(xiang) 融合發展。
專(zhuan) 家表示,上述戶籍製度改革措施具有“含金量”,將進一步使更多的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推動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從(cong) 而服務和助力高質量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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