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5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官方代賠機構不服韓國法院不予受理勞工賠償(chang) 金提存申請,提出的複議申請仍被拒絕受理。韓國政府解決(jue) 對日索賠矛盾的第三方賠償(chang) 方案被法庭叫停。
據報道,韓國全州地方法院民事獨任第12庭15日表示,不予受理韓國行政安全部下屬的日帝強製動員受害者支援基金會(hui) 提出的複議申請。本案提存申請人為(wei) 第三方的基金會(hui) ,債(zhai) 務人為(wei) 日本被告企業(ye) ,債(zhai) 權人是已故擄日勞工樸海玉的2名子女。
資料圖:韓國公民團體(ti) 聯盟在首爾廣場舉(ju) 行燭光守夜活動。
報道稱,法院以韓國《民法》第496條為(wei) 據,裁定若當事人表示拒絕,第三方不得代為(wei) 償(chang) 付消滅債(zhai) 務。法庭指出,本案債(zhai) 務人須賠償(chang) 的是精神損失費,顯然很有必要在製裁債(zhai) 務人的同時,保護債(zhai) 權人的權益。基金會(hui) 與(yu) 本案毫無利害關(guan) 係,在基金會(hui) 和受害者家屬之間出現意見衝(chong) 突時,應當優(you) 先考慮受害方意見。
報道還稱,法院的上述裁定使韓國政府的第三方賠償(chang) 方案很可能化為(wei) 泡影。
韓國政府還在光州地方法院、水原地方法院申請複議。全州地法提存官此前作出不予受理的決(jue) 定,理由是被提存人(遺屬)已對第三方賠償(chang) 明確表達反對意見,基金會(hui) 不服這一決(jue) 定,向法庭提出複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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