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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全國生態日中國最高法、最高檢分別發布司法新規

張素 發布時間:2023-08-17 09:09: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8月15日電 (記者 張素)今年8月15日是中國首個(ge) 全國生態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發布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新規。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guan) 於(yu) 審理生態環境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解釋”共29條,規定生態環境侵權案件範圍、歸責原則、數人侵權、責任主體(ti) 、責任承擔、訴訟時效等內(nei) 容。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lin) 萍在當日舉(ju) 行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說,“解釋”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侵權實體(ti) 裁判規則,確保民法典相關(guan) 製度安排在審判實踐中得到正確實施。

  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布關(guan) 於(yu) 生態環境侵權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下稱“規定”)。“規定”共34條,包括適用範圍、舉(ju) 證責任、證據的調查收集和保全、證據共通原則、專(zhuan) 家證據、書(shu) 證提出命令、損失費用的酌定等內(nei) 容。

  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劉竹梅在會(hui) 上說,“規定”所擬條文緊扣法律規定的適用問題,推動生態環境侵權民事訴訟在當事人舉(ju) 證、證據調查收集、認定、采信等方麵的規範化。

  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林業(ye) 和草原局印發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林草行政執法與(yu) 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製的意見(下稱“意見”),要求檢察機關(guan) 和林草部門強化辦案協作,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與(yu) 檢察公益訴訟的銜接工作,推動辦理重大破壞林草資源案件。

  “意見”明確,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案件,林草部門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chang) 程序後,可申請檢察機關(guan) 支持。檢察機關(guan) 可通過提供法律谘詢、向人民法院提交支持起訴意見書(shu) 、協助調查取證、派員出席法庭等方式予以支持。(完)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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