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5日電 外交部發言人5日就外國國家豁免法出台答記者問。
有記者問: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會(hui) 議日前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該法調整中方此前采取的“絕對豁免”立場,授權中國法院受理以外國國家為(wei) 被告的案件。請問中方為(wei) 何作這一調整?
發言人說,製定外國國家豁免法是中國全國人大正常的立法活動。該法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就外國國家豁免問題作出規定,旨在健全中國的外國國家豁免製度,為(wei) 中國法院審理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chan) 的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依據,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平等,促進對外友好交往,助力中國更高水平對外開放。
據發言人介紹,外國國家豁免法確認外國國家及其財產(chan) 在中國享有豁免的基本原則,並規定了例外情形,明確中國法院可就外國國家非主權行為(wei) 引發的訴訟,如涉及商業(ye) 活動、相關(guan) 人身傷(shang) 害和財產(chan) 損害等爭(zheng) 議的訴訟行使管轄權,並在嚴(yan) 格限製的條件下,可對外國國家商業(ye) 活動財產(chan) 采取強製措施。這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各國實踐。
“作為(wei) 負責任大國,中國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將依法保護中國公民和法人正當權益,尊重外國國家根據國際法應享有的豁免。”發言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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