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2日電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liang) 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2日發布。
《意見》在“總體(ti) 要求”中提出,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堅持貫徹新時代黨(dang) 解決(jue) 台灣問題的總體(ti) 方略,踐行“兩(liang) 岸一家親(qin) ”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設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
《意見》提出,充分發揮福建對台獨特優(you) 勢和先行示範作用,善用各方資源,深化融合發展;始終尊重、關(guan) 愛、造福台灣同胞,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製度;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先行先試,擴大授權賦能,持續推進政策和製度創新;堅持先易後難、循序漸進、持續推進、久久為(wei) 功,因時因地製宜,支持條件好、優(you) 勢突出的地區率先試點、以點帶麵,引導其他地區找準定位、協同增效。
《意見》提出的工作目標為(wei) :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基本建成,福建作為(wei) 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效應充分顯現。融合發展的政策製度體(ti) 係更加完善,“兩(liang) 岸一家親(qin) 、閩台親(qin) 上親(qin) ”的社會(hui) 氛圍更加濃厚;閩台人員往來更加便捷,貿易投資更加順暢,交流合作向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拓展;廈門與(yu) 金門、福州與(yu) 馬祖融合發展示範效應不斷顯現,平潭綜合實驗區對台融合作用充分發揮。
在建設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方麵,《意見》提出,暢通台胞往來通道、促進台生來閩求學研習(xi) 、鼓勵台胞來閩就業(ye) 、擴大台胞社會(hui) 參與(yu) 、便利台胞在閩生活、完善涉台司法服務。
在促進閩台經貿深度融合方麵,《意見》提出,優(you) 化涉台營商環境、深化產(chan) 業(ye) 合作、促進台灣農(nong) 漁業(ye) 和中小企業(ye) 在閩發展、加強科技創新合作。
在促進福建全域融合發展方麵,《意見》提出,支持廈門與(yu) 金門加快融合發展、支持福州與(yu) 馬祖深化融合發展、加快平潭綜合實驗區開放發展、推進福建其他地區開展融合實踐。
在深化閩台社會(hui) 人文交流方麵,《意見》提出,擴大社會(hui) 人文交流合作、鼓勵青少年交流交往、促進文化領域融合發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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