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7日晚,上海4歲女童在海邊已消失超過72小時。
10月6日,上海市浦東(dong) 區警方通過官微發布警情通報稱,女童父親(qin) 在監控中指出了自己和女童分開時的準確方位,民警據此在圖像中的近百人裏發現了疑似女童的身影,其在原地等候約10分鍾後,向水邊走去,在水邊摔倒後消失在海浪中。浦東(dong) 警方已協調上海海洋大學和海事大學的水文專(zhuan) 家分析水流走向,以進一步開展搜尋工作。同時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如有相關(guan) 線索及時與(yu) 警方聯係。
有網友認為(wei) ,女童父親(qin) 讓4歲女兒(er) 獨自留在海邊長達10多分鍾的做法,不僅(jin) 讓人難以理解和接受,更是導致女童失聯的主要原因,應該按“過失罪”承擔刑責。
還有網友猜測,女童父親(qin) 此舉(ju) 有故意的可能,希望公安機關(guan) 調查。
圖源:微博截圖
也有網友認為(wei) ,因為(wei) 自己原因痛失愛女,當事人正在承受人間最極致的痛苦,他人在現在不可再“雪上加霜”,還是要更多關(guan) 注對女童的搜救。
從(cong) 法律角度梳理此事,也許對正確處理和最大化避免此類事情的再次發生有所幫助。
是否存在過失或故意?
據警方發布的通報內(nei) 容顯示,女童父親(qin) 到公安機關(guan) 尋求幫助時稱,當天攜家人至海邊遊玩,其帶領女兒(er) 黃某某到達離海水約20米左右的沙灘玩耍。過程中,其返回取手機,將女童獨自留在沙灘上,十餘(yu) 分鍾後,其回到沙灘後未找到女兒(er) ,因天色昏暗找尋未果,遂向警方求助。
這段內(nei) 容透露出細節有兩(liang) 個(ge) ,其一是離海水約20米;其二是將4歲女童獨自留在沙灘上十餘(yu) 分鍾後返回。
如果警方認為(wei) 有調查的必要,可以通過查看女童父親(qin) 離開女童後至返回和女童落水前位置的監控錄像,對比具體(ti) 時間,便有可能作為(wei) 確定部分網友所懷疑內(nei) 容的證據,判斷女童父親(qin) 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間接故意的可能。
刑事專(zhuan) 家、首都師範大學法律係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采訪時表示,如果涉事當事人有間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的行為(wei) ,公安機關(guan) 完全有可能通過對其本人以及周邊人員等多方麵的調查,獲取定罪的確鑿證據鏈。
本次事件中是否存在“過失”,要根據當時具體(ti) 的地理位置狀況、孩子年齡、離開時間等綜合判斷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人所能認識到的危險程度,來考察行為(wei) 人是否有義(yi) 務、有能力預見到結果。
而“故意”的認定需要行為(wei) 人具有主觀故意,即已經預見到了結果可能發生,而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態度。
從(cong) 目前媒體(ti) 報道出來的細節來看,雖然有網友表示質疑,但尚沒有證據表明孩子父親(qin) 有直接故意或者間接故意行為(wei) 的存在。
搜索在繼續,“網暴”應停止!
在將目光更聚焦女童搜救的同時,也有人痛心女童可能遭遇不幸,並因此“遷怒”女童父親(qin) “失職”,甚至還有人編造出“繼父”“女童曾經被丟(diu) 過”等謠言。雖然這些內(nei) 容已被官方辟謠,但給當事人和社會(hui) 帶來的負麵影響依然存在。
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在接受中新社國是直通車采訪時認為(wei) ,治理網絡暴力是現在的一個(ge) 新型問題,因為(wei) 評論和觀點表達是正常的網絡行為(wei) ,評論與(yu) 傷(shang) 害之間的因果關(guan) 係認定以及正常評論與(yu) 網絡暴力之間的邊界,目前還難以形成清晰界定標準。
雖然治理網絡暴力甚至對網絡暴力進行刑事追責上需要一個(ge) 非常嚴(yan) 謹的過程來實現,但傷(shang) 害行為(wei) 和結果一旦被法律認定構成因果關(guan) 係,還是有承擔刑事責任風險存在的,同時也不排除承擔民事責任可能。
當然,合理質疑並向相關(guan) 單位公開提出建議無可厚非,作為(wei) 涉事親(qin) 屬選擇網絡平台來協助自己尋找孩子,事實上也的確收到了熱心網友提供的有孩子在畫麵中的照片,那也應該麵對網友的適當質疑和批評。有網友表示:“父親(qin) 確實有監管不當之則。”“為(wei) 人父母,就要免其危險,護其周全!”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