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0月11日電 11日,北京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十一審查調查室原主任趙錦海(正處級)被“雙開”,其問題包括,“在購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泄露應當保密的內(nei) 容”等。
今年5月6日,北京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北京市紀委監委第十一審查調查室原主任趙錦海涉嫌嚴(yan) 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資料圖:2015年10月,海南省公安廳組織黨(dang) 員幹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受教。洪堅鵬 攝
5個(ge) 月之後,趙錦海被“雙開”,官方發布的通報顯示,趙錦海嚴(yan) 重違反黨(dang) 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yan) 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dang) 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yan) 重,影響惡劣,其問題包括:
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由私企老板為(wei) 其支付餐飲費用;長期占用私營企業(ye) 車輛,違規從(cong) 事營利活動,在購房過程中侵犯國家利益;違規幹預、插手司法活動,泄露應當保密的內(nei) 容;違規經商辦企業(ye)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wei) ,為(wei) 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上述通報中,趙錦海“泄露應當保密的內(nei) 容”的問題頗引人關(guan) 注。
今年2月24日,全國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hui) 議召開,會(hui) 議要求以最鮮明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斷的行動堅決(jue) 查處“兩(liang) 麵人”、堅決(jue) 防治“燈下黑”,“緊盯檢視整治這個(ge) 要害,清倉(cang) 起底全麵處置線索,刀刃向己主動說清問題,嚴(yan) 肅認真堅決(jue) 清理門戶,動真碰硬重點推進整改,把嚴(yan) 的要求傳(chuan) 導到每一名紀檢監察幹部”。
資料圖:2015年10月,海南省公安廳組織黨(dang) 員幹部前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受教。洪堅鵬 攝
今年以來,各地紀檢係統的反腐案例中,泄密問題並不鮮見。
今年9月,已退休近4年的中國農(nong) 業(ye) 銀行陝西省分行原黨(dang) 委副書(shu) 記、紀委書(shu) 記、副行長程錦前被開除黨(dang) 籍,其問題就包括“執紀違紀,泄露信訪舉(ju) 報內(nei) 容”。
今年1月,九江市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武寧縣衛生健康委員會(hui) 原黨(dang) 組成員、縣紀委監委駐縣衛健委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寧寧被“雙開”,通報透露,劉寧寧膽大妄為(wei) ,利用紀檢監察幹部身份的影響,插手駐在單位人事分工和工程項目發包及采購工作,竊取、泄露紀律審查中應當保密的信訪件內(nei) 容和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私自決(jue) 定不報告、不處置問題線索。
按照《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檢查委員會(hui) 工作條例》 第五十三條規定,紀檢幹部應當嚴(yan) 格執行保密製度,不準私自留存、隱匿、查閱、摘抄、複製、攜帶問題線索和涉案資料,嚴(yan) 禁泄露審查工作情況。
另據《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泄露、擴散或者打探、竊取黨(dang) 組織關(guan) 於(yu) 幹部選拔任用、紀律審查、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內(nei) 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yan) 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dang) 內(nei) 職務或者留黨(dang) 察看處分;情節嚴(yan) 重的,給予開除黨(dang) 籍處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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