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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被逮捕

張素 發布時間:2023-12-20 14:31: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12月19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9日通報,國務院國有資產(chan) 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hui) 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guan) 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駱玉林作出逮捕決(jue) 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駱玉林係1958年生人,曾長期在青海工作,並曾擔任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e) 監事會(hui) 主席、國資委黨(dang) 委巡視組組長等職。

  今年5月,官方通報駱玉林被查;11月,官方通報其被開除黨(dang) 籍。他被指“搞兩(liang) 麵派,做兩(liang) 麵人”,並且“毫無紀法底線,公器私用,以權謀私,與(yu) 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wei) 他人在企業(ye) 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麵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在駱玉林的黨(dang) 紀政務處分通報中,還有“隱瞞不報個(ge) 人有關(guan) 事項”“私欲膨脹,唯利是圖”“向多名私營企業(ye) 主放貸獲取大額回報”“生活腐化墮落”等表述。

  據知,“國務院國資委原副部長級幹部”這一稱謂與(yu)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e) 監事會(hui) 這一機構調整有關(guan) 。根據2000年發布施行的國有企業(ye) 監事會(hui) 暫行條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e) 監事會(hui) 由國務院派出,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e) 的國有資產(chan) 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監事會(hui) 主席由副部級國家工作人員擔任”。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不再設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e) 監事會(hui) ,包括駱玉林在內(nei) 的多人轉崗為(wei) “副部長級幹部”。(完)

(責編: 王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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