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6日電 據台灣“中時新聞網”等台媒報道,一家境外公司涉嫌以假資料詐騙台新銀行4.9億(yi) 元(新台幣,下同),該公司負責人及一名員工遭聲請羈押禁見。
據報道,台當局法務部門“調查局”獲報,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誌富公司,涉嫌以不實的海運提單、裝箱單,並開立假的商業(ye) 發票,另提出越南某銀行的遠期信用狀,向台新銀行申辦信用狀買(mai) 斷,借此詐騙台新銀行約4.9億(yi) 元新台幣,涉嫌違反“銀行法”。
檢調獲報,2022年,一家澳洲木材出口商,通過中間人誌富公司,計劃出口一批木材至越南,越南買(mai) 方則出具越南某銀行開立的信用狀,以證明交易可以履約。
但誌富公司負責人王某等人,為(wei) 了先取得貨款,涉嫌拿不實的海運提單、裝箱單等單據,向台新銀行申辦信用狀買(mai) 斷,讓台新銀行賺取手續費及利率,但事後台新銀行沒收到貨款,這才驚覺誌富公司提供的單據係偽(wei) 造,造成台新銀行損失4.9億(yi) 多元。憤而向檢調檢舉(ju) 。
台北地檢署15日指揮台“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誌富公司等處,並約談該公司負責人王某及妻子李某、員工葉某、郭某4人,檢察官訊問後,16日淩晨以王某、葉某2人涉嫌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另李某、郭某2人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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