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首爾2月5日電(記者陸睿 孫一然)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日對三星電子會(hui) 長李在鎔涉嫌非法繼承經營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jue) ,認定李在鎔在經營權繼承過程中無非法行為(wei) ,宣判其無罪。
2020年9月1日,韓國檢方以涉嫌非法交易、操縱股價(jia) 和瀆職對時任三星電子副會(hui) 長的李在鎔提起訴訟。檢方認為(wei) ,李在鎔涉嫌在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產(chan) 兩(liang) 家企業(ye) 合並過程中哄抬第一毛織股價(jia) 、壓低三星物產(chan) 股價(jia) ,以強化其在三星集團內(nei) 的影響力、以最少費用推動三星經營權繼承,檢方要求法院對李在鎔判處5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5億(yi) 韓元(約合37.62萬(wan) 美元)。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判決(jue) 中表示,該案件有關(guan) 指控事實均無確鑿證據。法院認為(wei) ,兩(liang) 家公司的合並目的並非僅(jin) 為(wei) 了李在鎔繼承或增強其支配力,因此無法認定整體(ti) 上屬不正當交易,且沒有證據證明該合並給股東(dong) 造成損失。
另外,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還判定李在鎔在第一毛織子公司三星生物製劑公司相關(guan) 的會(hui) 計造假案中無罪。
李在鎔現年55歲,1991年進入三星電子工作,2012年起出任三星電子副會(hui) 長,2018年成為(wei) 三星集團掌門人。2020年10月,他的父親(qin) 、時任會(hui) 長李健熙去世。2022年10月李在鎔出任三星電子會(hui)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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