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獲評河北省級生態園林城市(縣城、城區)
1月11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guan) 於(yu) 同意遷安市等4縣(市、區)為(wei) 省級生態園林城市(縣城、城區)、邯鄲市峰峰礦區義(yi) 井鎮為(wei) 省級園林城鎮的複函》,經省政府研究,同意遷安市、固安縣、邢台市任澤區、臨(lin) 漳縣為(wei) 河北省生態園林城市(縣城、城區),邯鄲市峰峰礦區義(yi) 井鎮為(wei) 河北省園林城鎮。
複函要求,唐山、廊坊、邢台、邯鄲市政府繼續指導上述地區堅持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以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為(wei) 主題,充分發揮生態園林城市在建設宜居、綠色、韌性、人文城市中的重要載體(ti) 作用,更加注重強化生態功能、提升城市品質、服務美好生活,進一步轉變城市發展方式,提高城市建設和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百姓滿意、生態宜居、優(you) 美宜人的高品質城市。(記者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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