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類科研項目納入“包幹製”試點
本報訊(記者 劉蘇雅)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hui) 、中關(guan) 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hui) 日前聯合北京市財政局印發《北京市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幹製”試點工作方案》。方案將市自然科學基金專(zhuan) 項等三類科研項目納入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幹製”試點,範圍更廣、力度更大,並率先將試點擴展至機構支持經費。
方案堅持最大限度簡化經費使用過程中的管理環節,根據不同項目類型、不同創新主體(ti) 的特點和科學研究規律,製定分類標準、注重分類指導、實施分類評價(jia) 。同時堅持績效導向,並建立“試點—反饋—修正”機製,不斷總結積累試點經驗,持續推進“包幹製”管理改革。
根據方案要求,自2021年起,市自然科學基金專(zhuan) 項、科技新星計劃專(zhuan) 項和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科技專(zhuan) 項三類項目納入“包幹製”試點,試點期限為(wei) 3年。其中,市自然基金專(zhuan) 項包括自然科學基金研究項目、人才項目、合作項目以及環境促進項目等全部項目,相較於(yu) 國家自然基金及部分省份試點情況,範圍更廣、力度更大。獨立法人機構科技專(zhuan) 項是指在高精尖技術創新領域,遴選一批從(cong) 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研發機構納入試點。市科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表示,這是在國內(nei) 率先將“包幹製”試點從(cong) 項目支持經費擴展至機構支持經費。
方案規定,“包幹製”試點項目不再編製項目預算,所有試點項目以項目負責人作為(wei) 第一責任人,試點單位作為(wei) 項目經費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ti) ,實行經費負麵清單管理,對經費使用過程充分放權,並建立結果導向評價(jia) 機製。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科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對試點單位、試點項目等信息在官方網站進行公開,並將對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項目經費、違反承諾書(shu) 等違規違法行為(wei) 作出處理或移送有關(guan) 機關(guan) 處理。2023年,市科委、中關(guan) 村管委會(hui) 將聯合市財政局對“包幹製”試點工作開展效果評估,為(wei) 下階段推廣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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