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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濱海高新區8條獎勵新政真“下本”

發布時間:2022-02-28 12:51:00來源: 天津日報

  原標題:高新區8條獎勵新政真“下本”

  為(wei) 鼓勵新經濟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天津濱海高新區日前製定《促進新經濟服務業(ye) 高質量發展辦法(暫行)》及實施細則。高新區將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平台經濟、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無人駕駛、量子科技、電子商務等新產(chan) 業(ye) 新業(ye) 態,吸引新經濟服務業(ye) 企業(ye) 和高端人才向濱海高新區聚集。

  高新區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本辦法共計8條,從(cong) 支持階段、支持要素和支持對象等層次,形成了具備綜合性優(you) 勢的政策體(ti) 係。從(cong) 支持階段看,涵蓋總部落戶、經營貢獻等不同的企業(ye) 發展階段;從(cong) 支持要素上看,涵蓋辦公用房、人才引育等不同的要素角度;從(cong) 支持對象上看,涵蓋了資質獲取、生態營造等多個(ge) 不同的維度。

  ●辦公用房獎勵

  新引進企業(ye) 在濱海高新區範圍內(nei) 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經確認符合條件的,首年按照總麵積不超過企業(ye) 辦公人數10平方米/人/年的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的70%,每家企業(ye) 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wan) 元;第二年仍申請補助的企業(ye) ,要求其上年度對濱海高新區綜合貢獻不少於(yu) 100萬(wan) 元。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新引進企業(ye) 年營業(ye) 收入達到2000萬(wan) 元(含)以上的, 按照其首次裝修辦公用房實際發生費用30%的標準,給予最高100萬(wan) 元的一次性裝修補助。

  ●經營貢獻獎勵

  新引進企業(ye) 年營業(ye) 收入達到3000萬(wan) 元、5000萬(wan) 元、1億(yi) 元、3億(yi) 元、5億(yi) 元、10億(yi) 元時,分別給予企業(ye) 50萬(wan) 元、100萬(wan) 元、200萬(wan) 元、500萬(wan) 元、1000萬(wan) 元、2000萬(wan) 元資金獎勵。

  ●總部落戶獎勵

  對在濱海高新區新設的總部企業(ye) (民營總部及外資總部),按實收資本和綜合貢獻給予最高3000萬(wan) 元獎勵。

  ●人才引育獎勵

  對新引進企業(ye) 新招聘員工,在津落戶並與(yu) 企業(ye) 簽署三年以上(含三年)勞動合同的,按年度發放租房和生活補貼。每人每年1.2萬(wan) 元,最長獎勵3年。

  ●高端人才獎勵

  麵向為(wei) 新引進企業(ye) 做出突出貢獻的高端人才給予資金獎勵。從(cong) 年收入30萬(wan) 元到100萬(wan) 元及以上的人才,分別給予每人每年0.5萬(wan) 元到3.5萬(wan) 元的資金獎勵。

  ●榮譽資質獎勵

  對首次入選“國家規劃布局內(nei) 重點軟件企業(ye) 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ye) ”,以及當年獲得工信部認定的工業(ye) 互聯網平台牽頭單位,給予一次性200萬(wan) 元的獎勵。對首次獲國家級、天津市外貿綜合服務平台認定,首次獲得信息安全、數據管理、信息係統集成、文化視聽、遊戲娛樂(le) 等領域資質認證、許可、版權等,根據具體(ti) 情況,給予5萬(wan) —200萬(wan) 元的獎勵。

  ●生態營造獎勵

  支持人工智能、虛擬現實、區塊鏈、雲(yun) 計算和大數據、互聯網等平台型企業(ye) (業(ye) 務規模隨用戶增長擴大、收取平台服務費用的企業(ye) )開放核心應用、內(nei) 容等平台能力,為(wei) 開發者導入用戶、流量、接口、技術、產(chan) 品推廣等資源。對平台型企業(ye) 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ge) 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wan) 元。

  ●示範企業(ye) 獎勵

  鼓勵電商企業(ye) 集聚發展,對具有ICP(網站經營許可證)認證,經國家和本市認定的電子商務示範企業(ye) ,分別給予100萬(wan) 元和80萬(wan) 元的獎勵。垂直化電商平台、專(zhuan) 業(ye) 化網絡分銷平台、創新網絡直播平台類企業(ye) ,按實繳注冊(ce) 資本每滿1000萬(wan) 元,給予20萬(wan) 元電商投資獎勵,單個(ge) 企業(ye) 最高不超過200萬(wan) 元。(記者 張璐)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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