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態度治理虛假訴訟
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虛假訴訟不僅(jin) 浪費司法資源和訴訟成本,而且侵害國家利益、社會(hui) 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hui) 誠信,妨害了司法秩序。3月11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召開“扛牢監督職責推進誠信訴訟”新聞發布會(hui) ,通報近五年來太原市檢察機關(guan) 監督訴訟失信的成效,並發布十起典型案例,讓公眾(zhong) 了解訴訟失信行為(wei) 的危害及後果,引導當事人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來行使自身的訴訟權利,進一步維護正常訴訟秩序、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助力社會(hui) 誠信體(ti) 係建設。
虛假訴訟行為(wei) 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
段某是山西某擔保有限公司員工,2015年11月,李某某與(yu) 段某簽訂《借款合同》一份,約定段某向李某某借款人民幣300萬(wan) 元用於(yu) 某擔保公司的經營,月息1%,某融資擔保公司為(wei) 該借款合同的擔保方。合同簽訂後,李某某通過中國民生銀行向段某賬戶打入300萬(wan) 元。2016年11月,李某某將段某起訴至小店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某擔保公司、段某償(chang) 還借款本金300萬(wan) 元及利息。2016年12月27日,小店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調解書(shu) ,確認某擔保公司欠付李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336萬(wan) 元,由某擔保公司償(chang) 還。
經檢察機關(guan) 調查核實,李某某陳述其用於(yu) 出借資金的銀行卡係其在某融資擔保公司工作時應該公司要求所開立,案涉300萬(wan) 元借款亦是某融資擔保公司資金,其本人並沒有出借巨額資金的能力。太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小店區人民法院再審。小店區人民法院於(yu) 2019年9月18日作出判決(jue) 認定該案係虛假訴訟案件,撤銷原民事調解書(shu) ,改判駁回李某某的訴訟請求。
小店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陳晉輝介紹,該案是一起為(wei) 逃避債(zhai) 務而操縱提起的虛假訴訟案件,當事人通過虛構事實騙取民事調解書(shu) ,達到逃避另案民事判決(jue) 執行的目的。此類以調解書(shu) 結案的案件,表麵上是當事人在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義(yi) 務,實質上是利用合法形式達到非法目的,突破了調解各方的私益範圍,損害了案外人利益,嚴(yan) 重妨礙了司法秩序、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國家、社會(hui) 公共利益。該案中,檢察機關(guan) 細致分析了案外人提供的線索,製定周密調查計劃,還原案件事實。依法維護了案外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維護了法律權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會(hui) 效果和政治效果。
近年來,訴訟失信現象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屢有發生,甚至在有的地方還較為(wei) 嚴(yan) 重。當事人在訴訟活動中進行虛假陳述、隱瞞事實真相、惡意訴訟,甚至偽(wei) 造證據進行虛假訴訟的行為(wei) ,侵害的不僅(jin) 僅(jin) 是對方當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嚴(yan) 重妨害訴訟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壞司法公正,最終嚴(yan) 重擾亂(luan) 整個(ge) 社會(hui) 的誠信體(ti) 係建設、損害的是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
事實和法律是辦理案件恪守的準則
2013年5月4日,迎澤公園觀光塔配電室發生火災,曲某某、趙某某被燒傷(shang) ,因傷(shang) 勢過重經搶救無效先後死亡。經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分局偵(zhen) 查得出結論,此案係趙某某人為(wei) 縱火,鑒於(yu) 犯罪嫌疑人已死亡,依法決(jue) 定撤銷此案。2017年1月19日,毛某某(趙某某之妻)等以勞動爭(zheng) 議糾紛為(wei) 由將經營該觀光塔的某遊樂(le) 公司起訴至迎澤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某遊樂(le) 公司賠付其醫藥費、陪護費、喪(sang) 葬費及其他費用。迎澤區人民法院在審理中發現本案不屬於(yu) 勞動爭(zheng) 議,將案由變更為(wei) 生命權、健康權、身體(ti) 權糾紛。該院一審認為(wei) :趙某某是某遊樂(le) 公司職工,其在從(cong) 事雇傭(yong) 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chang) 責任。故於(yu) 同年9月8日判決(jue) 某遊樂(le) 公司向毛某某等人支付賠償(chang) 金。判決(jue) 生效後,某遊樂(le) 公司不服,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於(yu) 2018年12月28日作出裁定駁回其再審申請。某遊樂(le) 公司向迎澤區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迎澤區人民檢察院在案件審查過程中,核實查明趙某某與(yu) 某遊樂(le) 公司並非雇傭(yong) 關(guan) 係,其與(yu) 曲某某生前均是某遊樂(le) 公司的股東(dong) ,在迎澤公園共同合夥(huo) 經營跳傘(san) 觀光塔遊樂(le) 場。且趙某某也不是在工作中遭到人身傷(shang) 害,而是因生意合作出現矛盾,以檢查電路為(wei) 由引燃汽油,造成兩(liang) 人燒傷(shang) 進而因搶救無效死亡。以上情況毛某某等人在法庭審理中均予以隱瞞。迎澤區人民檢察院提請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抗訴。2020年1月15日,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向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令迎澤區人民法院再審。同年12月29日,迎澤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jue) ,駁回毛某某等人的訴訟請求。
迎澤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張玉秀介紹,該案是一起因人為(wei) 縱火導致人員傷(shang) 亡而請求民事賠償(chang) 的案件。趙某某的家屬在一審中隱瞞趙某某縱火的犯罪事實,導致迎澤區人民法院錯誤判決(jue) 某遊樂(le) 公司支付賠償(chang) 金。“以事實為(wei) 依據,以法律為(wei) 準繩”始終是司法機關(guan) 辦理具體(ti) 案件時應當恪守的準則。迎澤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中,堅持從(cong) 錯綜複雜的證據材料中抽絲(si) 剝繭,全麵查清了案件事實,維護了企業(ye) 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
加大對虛假訴訟行為(wei) 懲治力度
嚴(yan) 懲訴訟失信行為(wei) 、維護訴訟誠信,是檢察機關(guan) 、審判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的共同職責,需要加強配合協作,形成工作合力。
太原市人民檢察院牽頭與(yu) 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聯合製定出台了《關(guan) 於(yu) 防範和查處虛假訴訟的若幹意見》,在懲治訴訟失信行為(wei) 、促進誠信訴訟中履行各自職責,形成打擊和防範訴訟失信行為(wei) 合力。全市審判機關(guan) 對訴訟失信行為(wei) 加大處罰力度,公安機關(guan) 對檢察機關(guan) 移送的涉嫌虛假訴訟犯罪線索及時立案查處。全市檢察機關(guan) 依法履行國家法律監督機關(guan) 的職責,依法履行作為(wei) 國家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責,對各種訴訟失信行為(wei) 堅決(jue) 監督糾正。工作中,一方麵加強與(yu) 審判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的協作配合;另一方麵,加強內(nei) 部協作,打破部門界限,綜合運用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民事抗訴、移交涉嫌犯罪線索、刑事立案監督、刑事抗訴等手段,有效整合法律監督力量,增強監督糾正效果。
特別是近年來,太原市檢察機關(guan) 堅持把監督糾正由於(yu) 當事人訴訟失信而導致的錯誤裁判作為(wei) 監督糾正訴訟失信行為(wei) 的重要內(nei) 容,通過監督糾正錯誤裁判,懲治訴訟失信行為(wei) ,著力維護正常訴訟秩序、維護司法權威和司法公正、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hui) 公共利益,決(jue) 不讓訴訟失信當事人從(cong) 失信行為(wei) 中獲益。2017年以來,太原市兩(liang) 級檢察機關(guan) 共對55起當事人進行虛假陳述、惡意訴訟、偽(wei) 造證據甚至惡意串通、進行虛假訴訟導致裁判錯誤的案件進行了監督糾正,提出抗訴35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0件,法院對相關(guan) 案件全部予以改判。
懲治訴訟失信、促進誠信訴訟,也是全社會(hui) 的共同責任,需要社會(hui) 各界的積極支持配合,形成倡導訴訟誠信的濃厚氛圍。太原市人民檢察院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希望社會(hui) 各界積極監督、支持檢察機關(guan) 工作,促進檢察機關(guan) 更好履行民事訴訟監督職能,在構建誠信訴訟、公平正義(yi) 的司法環境中發揮檢察機關(guan) 的應有作用。(記者鄧偉(wei)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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