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控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數量
本報北京4月18日電 (記者吳月)記者從(cong) 教育部獲悉:教育部日前出台《關(guan) 於(yu) 嚴(yan) 格規範高等學曆繼續教育校外教學點設置與(yu) 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yan) 格控製校外教學點設點數量和範圍,嚴(yan) 格招生宣傳(chuan) 、學籍、收費和經費使用管理等。
據介紹,當前,部分高校學曆繼續教育存在辦學主體(ti) 責任落實不到位,校外教學點設置條件和程序不完善、盲目擴張現象突出,監管不嚴(yan) 格、辦學行為(wei) 不規範、教育教學質量不高等問題。對此,《通知》提出,嚴(yan) 控數量範圍。要求高校審慎研究、合理規劃本校校外教學點布局,嚴(yan) 格控製校外教學點數量,審慎選擇設點單位。引導中央部門所屬高校減少校外教學點數量。引導地方高校在省內(nei) 設置校外教學點、不跨省招生。限製設點單位範圍,引導高校優(you) 先選擇辦學條件好、管理規範、保障有力的單位合作設置校外教學點。
《通知》要求,高校高度重視本校校外教學點的設置與(yu) 管理,壓實辦學主體(ti) 責任,指導校外教學點落實教育教學有關(guan) 環節,加強教學過程監管和紀律約束,嚴(yan) 格招生宣傳(chuan) 、學籍、收費和經費使用等管理,確保在高校治理能力範圍內(nei) 有限設置校外教學點,並能管得住、管得好。《通知》提出,校外教學點未經高校法人授權不得自行開展招生宣傳(chuan) ,不得虛假承諾、誇大宣傳(chuan) 或委托其他組織(個(ge) 人)代為(wei) 招生宣傳(chuan) ,不得提供“代報名”“代學”“替考”等違規托管服務。
在組織實施方麵,《通知》印發之日至今年12月底,各地各高校暫停新增校外教學點,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對現有校外教學點的全麵梳理、排查和整改。2023年1月起,各地各高校按照《校外教學點設置工作指引》開展校外教學點設置與(yu) 備案工作,對於(yu) 已備案但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學點,給予2年過渡期進行整改。下一步,教育部將持續推動各地各高校嚴(yan) 格規範校外教學點管理,確保有關(guan) 要求落實落地,促進高等學曆繼續教育健康有序發展,更好服務全民終身學習(xi) 。
《 人民日報 》( 2022年04月19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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