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出台《意見》為RCEP示範區服務
5月26日,北海海事法院公布實施《關(guan) 於(yu) 充分發揮海事審判職能作用為(wei) 廣西建設高質量實施RCEP示範區提供海事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關(guan) 於(yu) 進一步為(wei) 廣西向海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海事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為(wei) 廣西建設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麵經濟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RCEP)示範區提供海事司法服務和保障。
《RCEP服務意見》主要包括三個(ge) 部分內(nei) 容共17條,《向海經濟服務意見》主要包括四個(ge) 部分內(nei) 容共21條,涵括如何為(wei) 廣西建設高質量實施RCEP示範區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保障區域跨境供應鏈暢通、維護航運金融安全與(yu) 穩定、維護中國法律和司法權威、公正保障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以及如何擴大海事審判的國際影響力等方麵。(記者/藍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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