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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明確特困行業企業可緩繳三項社保費

發布時間:2022-05-29 13:56:00來源: 揚子晚報

  日前,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江蘇省稅務局聯合下發關(guan) 於(yu) 特困行業(ye) 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ye) 社會(hui) 保險費政策的通知,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ye) 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

  通知要求,緩繳適用於(yu) 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ye) 三項社會(hui) 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上述行業(ye) 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hui) 保險的有雇工的個(ge) 體(ti) 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ye) 辦法緩繳。對職工個(ge) 人應繳納部分,參保單位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yi) 務,每月按時足額繳納。

  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可以申請緩繳2022年4月至6月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和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以個(ge) 人身份參加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ye) 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yu) 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ge) 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nei) 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相關(guan) 社會(hui) 保險費緩繳申請時間為(wei) 上月11日至當月6日。申請緩繳成功的參保單位,從(cong) 當月起享受緩繳政策,隻需申請一次,無需每月申請。

  關(guan) 於(yu) 結束緩繳和補繳也有相應規定。參保單位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後的一個(ge) 月內(nei) 補繳緩繳的失業(ye) 保險、工傷(shang) 保險費款。參保單位申請緩繳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費最遲應於(yu) 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

  參保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向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提前結束緩繳,並提前繳納緩繳的費款。參保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參保職工社會(hui) 保險個(ge) 人權益記錄如實記錄。參保單位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足額繳納緩繳的費款,再按照相關(guan) 注銷流程辦理。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ye) 在申請特困行業(ye) 階段性緩繳的月度之外,可繼續申請享受我省困難企業(ye) 緩繳社保費政策。

(責編: 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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