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治助力家庭教育責任落實(金台銳評)
開展普法宣傳(chuan) 教育進社區,幫助轄區群眾(zhong) 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發出家庭教育令,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正確履行監護職責……今年5月9日至15日,是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首個(ge) 全國家庭教育宣傳(chuan) 周,各地以“送法進萬(wan) 家 家教伴成長”為(wei) 主題組織活動,廣泛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宣傳(chuan) 普及和貫徹實施,為(wei) 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增進家庭幸福和社會(hui) 和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作為(wei) 我國首部家庭教育領域專(zhuan) 門法律,家庭教育促進法厘清法律界限、明確責任邊界,將“家事”上升為(wei) “國事”,把家庭教育納入法治化軌道。除了為(wei) 案件審理提供法律依據,這部法律還對“教什麽(me) ”“怎麽(me) 教”等作出了具體(ti) 規定、提供了方法指南,有利於(yu) 引導家長養(yang) 成正確的教育理念和方式,提升家庭教育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法治化水平,使千千萬(wan) 萬(wan) 個(ge) 家庭成為(wei) 國家發展、民族進步、社會(hui) 和諧的重要基點。
為(wei) 人父母也是一門“必修課”,家庭教育要引導孩子向上向善。最高法、最高檢今年的工作報告都強調要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引導和督促“甩手家長”履行監護人責任。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近5個(ge) 月來,各地司法機關(guan) 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好機製、好做法。比如北京互聯網法院建立起全國法院首個(ge) 家庭教育指導線上平台,山東(dong) 省法院探索“法院+社工+N”的多部門聯動家庭教育指導模式,河北雄安新區檢察機關(guan) 聯合教育部門陸續掛牌成立多個(ge) 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這些探索既是對法律知識的普及,更是對法律規定的遵守、執行、適用。
在看到全社會(hui) 家庭教育法治意識不斷增強的同時,也要看到仍有家長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法認識不到位、角色有缺位。有的主體(ti) 責任意識不強,有的“重智輕德、重知輕能”,一些案件還反映出部分家長對未成年子女“養(yang) 而不教”等問題。按照家庭教育促進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承擔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ti) 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為(wei) 教育未成年人養(yang) 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xi) 慣。
立法為(wei) 妥善解決(jue) 這些問題邁出了至關(guan) 重要的一步,而抓好落實仍需各方協同發力。司法機關(guan) 應發揮職能作用,與(yu) 有關(guan) 部門一起,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聯動機製,調動社會(hui) 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引導家長把法律規定轉化為(wei) 自覺行動。各方麵形成合力,共同構建“家庭責任、國家支持、社會(hui) 協同”的家庭教育服務體(ti) 係,確保家庭教育促進法落實落地。對於(yu) 留守兒(er) 童、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等特殊困難群體(ti) ,有關(guan) 方麵應有針對性地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庭教育是人生健康成長至關(guan) 重要的課堂。家庭教育促進法的頒布實施,既是規範,更是賦能。期待通過匯集家庭、政府、學校和社會(hui) 多方力量,推動家庭教育促進法家喻戶曉、落地見效,讓家庭教育責任落實,讓缺位的愛和監管歸位,為(wei) 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原刊於(yu) 《 人民日報 》( 2022年05月26日 第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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