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聯網法院:涉未成年人網絡糾紛充值打賞類案件占比較高
人民網北京5月26日電 (李楠楠、薄晨棣)5月26日上午,北京互聯網法院舉(ju) 行未成年人網絡司法保護新聞發布會(hui) 。北京互聯網法院黨(dang) 組成員、副院長薑穎介紹,自2018年9月成立以來,北京互聯網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網絡糾紛76件。從(cong) 糾紛類型來看,包括網絡服務合同糾紛60件,占比79.0%;網絡侵權糾紛8件,占比10.5%,信息網絡買(mai) 賣合同糾紛8件,占比10.5%,糾紛類型集中度較高。
薑穎告訴記者,從(cong) 主體(ti) 看,未成年人作為(wei) 原告的案件數量為(wei) 67件,未成年人為(wei) 被告的案件數量為(wei) 9件。從(cong) 年齡分布看,當事人為(wei) 8歲以下的案件有3件,占比4.0%,年齡最小的受侵害者僅(jin) 為(wei) 5歲;8至16歲的有66件,占比86.8%;16歲以上的為(wei) 7件,占比9.2%。從(cong) 結案方式看,已審結的63件案件中,以調解和撤訴方式結案47件,占比74.6%,以判決(jue) 方式結案14件,占比22.2%,裁定移送管轄案件2件。從(cong) 案件審理情況看,主要表現出以下特征:
案件類型較為(wei) 集中,充值打賞類案件占比較高。從(cong) 案件的具體(ti) 糾紛內(nei) 容看,主要集中於(yu) 充值打賞、網絡購物、人格權侵權等類糾紛。其中,遊戲充值案件20件,直播打賞案件22件,其他充值類案件15件,充值打賞類案件占比達到75%。在充值打賞類案件中,原告多主張未成年人充值行為(wei) 不發生效力並要求返還充值款。在網絡購物案件中,未成年人原告多主張銷售方存在違約、欺詐等情形而要求承擔相應責任;在人格權糾紛案件中,多為(wei) 未成年人在社交媒體(ti) 中的言論侵害他人名譽權或者被他人侵權,也有未成年人的肖像權、隱私權等其他人格權被侵害引發的糾紛。
案件標的額差異較大,充值打賞類案件涉案金額最高。經統計,涉未成年人案件涉案金額從(cong) 1000餘(yu) 元至60餘(yu) 萬(wan) 元不等,金額最高的案件為(wei) 某遊戲充值案件,涉案金額高達61萬(wan) 元。總體(ti) 看,遊戲充值案件的平均標的額為(wei) 84647元,直播打賞案件的平均標的額為(wei) 69712元,網絡購物類案件的平均標的額為(wei) 34758元。人格權案件中,當事人訴訟請求多為(wei) 賠禮道歉及精神性賠償(chang) 請求。
未成年人作被告的糾紛多因網絡失範言論引發。未成年人作為(wei) 被告的案件中,多為(wei) 涉網絡欺淩、網絡暴力等侵害人格權的案件,主要發生在社交平台,起因多為(wei) 校園糾紛、日常瑣事糾紛、聽信網絡謠言等。
案件反映出未成年人網絡生活豐(feng) 富,網絡娛樂(le) 需求旺盛。從(cong) 受理案件情況來看,糾紛主要集中於(yu) 消費娛樂(le) 、社交等領域,網絡新型娛樂(le) 方式對未成年人影響明顯。涉案平台包括短視頻直播平台、遊戲平台、網購平台、社交平台,案件數分別為(wei) 26件、10件、15件、8件,占涉未成年人案件總數的77.6%。
當事人調解意願較強,息訴解紛成效明顯。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多數當事人表現出較強的調解意願。同時,北京互聯網法院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優(you) 先調解機製,強化全過程調解。據介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當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調解或自行和解的比例達到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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