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動”
近日,台州市政府召開全市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進電視電話會(hui) 議。記者從(cong) 會(hui) 上獲悉,接下來,台州將突出重點對象,聚焦3層及以上、人員集聚、違規改擴建等經營性自建房,在全市開展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專(zhuan) 項隱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動”。
目前,台州共有自建房約175.8萬(wan) 戶,量大麵廣。會(hui) 議指出,要牢固樹立“萬(wan) 無一失”的責任意識和“一失萬(wan) 無”的風險意識,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麵消除各類風險隱患。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ye) 園區等重點區域經營性自建房排查,7月底前完成全部生產(chan) 經營性自建房排查,8月底前完成存在安全隱患生產(chan) 經營性自建房全麵管控,2023年11月底前完成自建房及其他房屋安全隱患全麵整治。
整治期間,台州將依法嚴(yan) 厲查處未取得土地、規劃和建設等手續,以及擅自改建加層、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wei) ,對屢教不改嚴(yan) 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排查發現存在違法建設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於(yu) 經營活動;經營性自建房鑒定為(wei) 危房的,不得繼續營業(ye) ;D級危房要立即騰空,不得住人。今後,台州3層及以上城鄉(xiang) 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委托專(zhuan) 業(ye) 施工單位,按設計圖紙施工;房屋產(chan) 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guan) 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必須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有關(guan) 部門將探索建立舉(ju) 報獎勵製度,鼓勵群眾(zhong) 積極反映房屋安全狀況,合力維護台州自建房領域安全形勢穩定。台州市“除險保安”工作專(zhuan) 班每周對排查整治進度進行晾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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