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體“先診療後付費”
■ 困難群眾(zhong) 依法參加基本醫保時
一類救助對象參加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的個(ge) 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二類救助對象中低保對象和納入監測範圍的農(nong) 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的個(ge) 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資助
■ 分類設定救助比例
一類救助對象按照100%比例給予救助
二類救助對象中的低保對象按照不低於(yu) 70%的比例給予救助,其他救助對象按照不低於(yu) 60%的比例給予救助
三類救助對象按照不低於(yu) 50%的比例給予救助
本報訊 (記者 母家亮 楊靜)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陝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製度若幹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以8大類18條措施減輕困難群眾(zhong) 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
《措施》確定了醫療救助對象範圍:一類救助對象為(wei) 特困人員、孤兒(er) (含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二類救助對象為(wei) 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和納入監測範圍的農(nong) 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yan) 重困難戶);三類救助對象為(wei) 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範圍內(nei) 個(ge) 人自付醫療費用後,人均不超過當地1.5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chan) 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財產(chan) 條件的重病患者。對具有多重身份的救助對象,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實行救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屬於(yu) 上述救助對象的,按相應類別實行救助。
《措施》提出,困難群眾(zhong) 依法參加基本醫保,按規定享有三重製度保障權益。一類救助對象參加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的個(ge) 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二類救助對象中低保對象和納入監測範圍的農(nong) 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參加城鄉(xiang) 居民醫保的個(ge) 人繳費部分給予定額資助。在城鄉(xiang) 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對醫療救助對象實行同繳同補,個(ge) 人隻需按規定繳納個(ge) 人應繳部分資金;自然年度內(nei) 動態新增的各類困難人員納入下年度參保繳費的資助範圍。對特殊困難人群開通參保繳費“綠色通道”。
《措施》明確,按救助對象家庭困難情況,分類設定年度救助起付標準和救助比例。一類救助對象不設起付標準,按照100%比例給予救助;二類救助對象中的低保對象不設起付標準,按照不低於(yu) 70%的比例給予救助,其他救助對象起付標準按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確定,按照不低於(yu) 60%的比例給予救助;三類救助對象起付標準按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確定,按照不低於(yu) 50%的比例給予救助。各類救助對象年度救助限額不低於(yu) 3萬(wan) 元(不含一類救助對象),具體(ti) 標準由各統籌地區合理設定。
《措施》簡化了申請、審核、救助金給付流程,一類救助對象和二類救助對象直接納入“一站式”結算。“一站式”即時結算未覆蓋的和其他需要提出申請的救助對象,持相關(guan) 證件和必要材料到戶籍所在地鄉(xiang) 鎮(街道)提出書(shu) 麵申請。對突發性重特大疾病患者,應特事特辦、及時審核。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書(shu) 麵說明理由並通知申請人。
《措施》提出,經基層首診轉診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er) (含事實無人撫養(yang) 兒(er) 童)在市域內(nei) 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免除其住院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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