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求有“溫度” 湖南安化公益訴訟以勞務代償的初嚐試
人民網長沙6月28日電 近日,由湖南省安化縣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三起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安化縣人民法院合並開庭審理,考慮到一名被告的特殊性,公益訴訟起訴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一個(ge) 帶有“溫度”的訴求。
2022年5月6日,謝某某非法捕撈水產(chan) 品案移送至安化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在案件辦理過程中,謝某某提出家庭經濟非常困難,無力承擔涉案生態修複費用。
安化縣檢察院經調查核實發現,被告因身患殘疾和多種慢性疾病,確無經濟來源。
“我們(men) 辦案不應該隻是就案辦案,這個(ge) 案子如果不考慮被告實際困難,一味的一罰了事,不僅(jin) 會(hui) 影響執行效果,還無法實現修複生態環境的目的。”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說道。
最終,經上級院批準,安化縣檢察院決(jue) 定訴請法院對謝某某適用勞務代償(chang) 替代性修複方式——以20天公益勞務替代修複生態,由居民委員會(hui) 負責監督落實。
本案當庭宣判,檢察機關(guan) 的全部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謝某某當庭保證願意配合做好勞務代償(chang) 工作,嚴(yan) 格遵守相關(guan) 規定。“義(yi) 工表現得很積極啊,大家夥(huo) 都說環境的破壞者竟然變成守護者了!”居委會(hui) 向現場回訪幹警反映到。
本著教育意義(yi) 大於(yu) 懲罰目的原則,安化縣檢察院首次嚐試在公益訴訟案件中適用勞務代償(chang) 替代性修複方式,避免“執行難”的同時,使被告通過“以勞代償(chang) ”,達到對生態環境功能替代性補償(chang) 的目的,既體(ti) 現了恢複性司法理念,又彰顯了司法溫度。(楊玨)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