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科技獎勵良好導向
原標題:樹立科技獎勵良好導向
●增加了提名專(zhuan) 家年齡限製,提名院士年齡限製為(wei) 不超過75歲,其他專(zhuan) 家不超過65歲
●明確了提名單位、專(zhuan) 家提名範圍、要求、回避製度,提名專(zhuan) 家不得作為(wei) 同年度提名項目(人選)的完成人,不得參加同年度本人提名項目(人選)相關(guan) 的評審活動
近日,科技廳印發《四川省科學技術獎提名製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規範科技獎勵提名程序,明確有關(guan) 各方責任,嚴(yan) 格科研誠信要求,樹立科技獎勵良好導向。
在提名資格方麵,《辦法》界定了提名單位、提名專(zhuan) 家的提名資格條件。關(guan) 於(yu) 提名資格,與(yu) 《四川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基本一致。其中,對具有“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資格的提名專(zhuan) 家,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明確為(wei) “四川省內(nei) 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
同時增加了提名專(zhuan) 家年齡限製。因院士退休年齡規定為(wei) 70歲,考慮到提名專(zhuan) 家應具有深厚科學素養(yang) 、長期在科研第一線,《辦法》建議院士年齡限製為(wei) 不超過75歲,其他專(zhuan) 家不超過65歲。
在提名要求方麵,《辦法》明確了提名單位、專(zhuan) 家提名範圍、要求、回避製度。為(wei) 確保公平公正,規定提名專(zhuan) 家不得作為(wei) 同年度提名項目(人選)的完成人,不得參加同年度本人提名項目(人選)相關(guan) 的評審活動。根據近年來省科技獎提名的實際做法,明確了科技傑出貢獻獎、傑出青年科技創新獎、國際科技合作獎限額提名。
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負責每年度公開發布省科技獎提名工作通知,每年度公布具備提名資格的單位、專(zhuan) 家範圍。
《辦法》中還規定提名單位、專(zhuan) 家應承擔提名、異議答複等責任,並對相關(guan) 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同時,對項目公示、禁止重複提名、遵守保密規定等進行了明確。對連續兩(liang) 年出現形式審查不合格或把關(guan) 不嚴(yan) 造成不良影響的提名單位、專(zhuan) 家予以通報,並暫停一年提名資格。對違反本辦法有關(guan) 規定的提名者,分別明確了處理規定。(四川日報全媒體(ti) 記者 徐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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