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奉化多部門聯合出台強製報告製度
為(wei) 進一步貫徹落實最高檢會(hui) 同九部委聯合下發的《關(guan) 於(yu)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製度的意見(試行)》,在保護未成年人路上不留死角,近日,寧波市奉化區檢察院與(yu) 法院、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門聯合出台了《奉化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與(yu) 處置幹預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今年初以來,奉化區檢察院持續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全麵綜合司法保護,與(yu) 相關(guan) 單位多次進行溝通交流,不斷形成工作合力,及時有效懲治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並結合轄區內(nei) 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實際,推動構建“多位一體(ti) ”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新格局。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製報告,是指國家機關(guan) 、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ye) 的各類組織及其從(cong) 業(ye) 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麵臨(lin) 其他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或舉(ju) 報。”據奉化區檢察院檢察官介紹,對未成年人負有教育、培訓、看護、醫療、救助、監護等特殊職責或者如居(村)委會(hui) 、賓館等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條件的單位從(cong) 業(ye) 人員都應當遵守該義(yi) 務。
《辦法》要求相關(guan) 行業(ye) 及從(cong) 業(ye) 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麵臨(lin) 其他危險(包括自我傷(shang) 害)時,應當在發現24小時內(nei) 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或舉(ju) 報,同時應將有關(guan) 情況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備案。若有初步核實的材料及圖片、視頻等相關(guan) 證據,應當注重保存,在向公安機關(guan) 報案時或者向檢察院反映時一並提供。
《辦法》規定公安機關(guan) 在接到該類報案後應及時向報案單位反饋案件進展,並在偵(zhen) 查終結前進行程序性回複。同時,應及時向檢察院通報報案情況和處理結果。對於(yu) 疑難複雜及重大、敏感案件,檢察院還可以依法派員介入偵(zhen) 查活動。
“我們(men) 還協同多部門完善了該類情況的處置流程,從(cong) 醫療救助、臨(lin) 時照料、心理疏導、法律幫助、觀護幫扶、生活保障、司法救助、監護幹預等方麵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全方位保護。”奉化區檢察院檢察官說。
《辦法》還從(cong) 加強日常預防的角度作了指導規定,要求相關(guan) 組織、單位加強對轄區內(nei) 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線索的排摸和發現,加強對校園的法治宣傳(chuan) 工作,健全校園安全管理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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