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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和旅遊新消費項目最高獎勵100萬

發布時間:2022-10-27 15:55:00來源: 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 李洋)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近日印發《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辦法》,擬對文化和旅遊新消費項目按照銷售收入或者營業(ye) 收入進行獎勵,加大文旅消費供給側(ce) 改革力度,豐(feng) 富文旅產(chan) 品供給,實現文化和旅遊的高質量發展。

  《辦法》主要支持文旅消費的新產(chan) 品、新場景、新業(ye) 態、新商品。其中,新產(chan) 品是指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旅遊消費新產(chan) 品,聚焦文化。鼓勵旅行社等市場主體(ti) ,深入挖掘北京曆史文化名城資源,促進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開發能展現首都文化內(nei) 涵的旅遊線路產(chan) 品。新場景是指科技賦能旅遊消費新場景,聚焦科技。鼓勵旅行社、科技公司等市場主體(ti) ,利用新技術,一方麵創造出新型的旅遊消費場景,另一方麵促進旅遊景區(點)、主題公園、旅遊度假區、旅遊街區等傳(chuan) 統空間的提質增效。新業(ye) 態指“旅遊+”“+旅遊”的產(chan) 業(ye) 融合新業(ye) 態,聚焦產(chan) 業(ye) 融合。鼓勵旅遊休閑街區、文旅體(ti) 驗基地、旅遊度假區等市場主體(ti) ,與(yu) 農(nong) 業(ye) 、工業(ye) 、商務、體(ti) 育、中醫藥等領域相加相融,創造新價(jia) 值,打造新品牌。新商品指“北京禮物”新商品。鼓勵各類文創產(chan) 品和旅遊商品設計、製作公司等市場主體(ti) ,推出創意新、設計新、材料新、工藝新的旅遊商品和文創產(chan) 品加入“北京禮物”體(ti) 係,推動“北京禮物”向高端化、精品化和國際化發展。

  獎勵資金以自然年度劃分,當年征集上一年度已營業(ye) 和銷售的項目,進行事後獎勵。每年獎勵上一年度的項目不超過40個(ge) ,單個(ge) 項目獎勵資金不超過100萬(wan) 元。

  《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辦法》以創新為(wei) 核心,以獎勵為(wei) 主,側(ce) 重“獎優(you) 獎強”,不同於(yu) 扶持資金和普惠性政策。該《辦法》的主要目的是以供給創新帶動需求擴大,釋放文旅消費潛力,最終落腳點在於(yu) 促消費,也正因此,獎勵金額要按照實際的促消費效果即銷售收入或者營業(ye) 收入的比例確定。

  市文旅局每年將通過官方網站發布項目征集公告,明確申報的時間、方式、材料和流程。在北京地區注冊(ce) 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不存在違規情形的企業(ye) 可自行申報,同一申報單位可同時申報多個(ge) 項目。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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