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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辦法》出台 明年起施行

發布時間:2022-11-17 16:40:00來源: 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南京11月16日電 近日,《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江蘇省政府第117次常務會(hui) 議討論通過,將於(yu)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為(wei) 適應江蘇治理公路超限超載運輸工作需要,針對公路治超環節多、責任大、重型貨物生產(chan) 源頭多以及“百噸王”嚴(yan) 重超限超載運輸等問題,《辦法》根據2021年修訂的《江蘇省公路條例》授權,全麵貫徹落實江蘇省公路條例關(guan) 於(yu) 加強超限超載運輸源頭管理、綜合治理的規定,以細化落實條例新規定為(wei) 主線,進一步健全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社會(hui) 參與(yu) 的工作機製,構建起源頭監管、路麵檢查、信用管理等為(wei) 一體(ti) 的新型治理工作體(ti) 係,實現公路超限超載運輸全鏈條、全覆蓋治理。

  《辦法》在強化地方政府加強治超組織領導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宣傳(chuan) 教育機製,明確政府部門加強宣傳(chuan) 教育,生產(chan) 經營單位加強教育培訓等相關(guan) 規定,同時明確建立相應的投訴舉(ju) 報與(yu) 獎勵機製,構建了齊抓共管治超新格局;轉變傳(chuan) 統以路麵治超為(wei) 主的治理體(ti) 係,著力構建以源頭防控、入口拒超、路麵檢查、科技+信用監管等為(wei) 一體(ti) 的新型治理工作體(ti) 係,力爭(zheng) 實現公路治超全鏈條、全覆蓋監管,努力推進超限超載治理體(ti) 係現代化。

  此外,《辦法》強化全環節安全責任落實,一方麵強化車輛生產(chan) 環節、貨物裝載源頭環節、道路運輸環節生產(chan) 經營單位安全生產(chan) 主體(ti) 責任,另一方麵細化明確車輛生產(chan) 製造、貨物裝載源頭、路麵檢查等監管部門責任,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ti) ,消除公路超限超載運輸安全隱患;引導源頭生產(chan) 企業(ye) 合理選址優(you) 化設計,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guan) 部門在重型裝備等大型不可解體(ti) 物品生產(chan) 企業(ye) 選址時,應當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nei) 公路網的承載能力,優(you) 先在水路、鐵路沿線選址,同時鼓勵大型不可解體(ti) 物品生產(chan) 企業(ye) 通過優(you) 化產(chan) 品設計、應用新技術新工藝等手段生產(chan) 可拆解的替代產(chan) 品,並優(you) 先選擇水路、鐵路等運輸方式。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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