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意外傷害醫療費用報銷有新規
近日,天津市醫保局、市財政局發布通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涉及意外傷(shang) 害相關(guan) 費用報銷工作。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參加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正常享受基本醫療保障待遇期間,因突發的、外來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導致意外傷(shang) 害醫療費用納入保障範圍,按規定予以報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意外傷(shang) 害醫療費用,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從(cong) 工傷(shang) 保險基金支付的;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在境外發生的。
在待遇銜接方麵,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政策範圍內(nei) 的門診或住院意外傷(shang) 害醫療費用,不再單獨設置報銷待遇,統一按照天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政策進行梯次報銷。
參保人員在本通知實施之前發生的意外傷(shang) 害醫療費用,由費用發生年度的承保商業(ye) 保險機構按保險責任給付;參保人員在本通知實施之前因意外傷(shang) 害致殘或身故申請保險金給付的,由意外傷(shang) 害發生時的承保商業(ye) 保險機構予以給付。
為(wei) 切實提升服務效能,通知規定,參保人員發生意外傷(shang) 害後憑醫保電子憑證、社會(hui) 保障卡(含電子社保卡)等就醫結算;無法提供的,按照全額墊付方式執行。參保人員因意外傷(shang) 害在天津首次門(急)診或住院時,發生意外傷(shang) 害醫療費用,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一)登記。本人或代理人依據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等,如實填寫(xie) “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障意外傷(shang) 害首診報告卡”。定點醫療機構將相關(guan) 信息錄入醫保係統,並根據臨(lin) 床症狀結合患者主訴,對不涉及第三方的意外傷(shang) 害,予以辦理聯網直接結算;對於(yu) 涉及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shang) 害,實行全額墊付,墊付醫療費用明細上傳(chuan) 醫保係統。
(二)審核。對涉及第三方責任的費用,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服務中心依職責采取調閱病曆、查閱公安機關(guan) 等有關(guan) 部門事故認定書(shu) 等形式,對意外傷(shang) 害情形審核後,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予以報銷。對已經實行聯網直接結算的費用,市醫保結算中心按照一定比例抽查,發現涉嫌第三方責任的,應采取調閱病曆、查閱公安機關(guan) 等有關(guan) 部門事故認定書(shu) 等形式並依據審核結果予以相應處理。
參保人員因意外傷(shang) 害在外地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對不涉及第三方的意外傷(shang) 害,由參保人員按規定作出個(ge) 人承諾後,按規定納入天津或異地就醫聯網結算範圍;對涉及第三方責任的意外傷(shang) 害,全額墊付後,由市醫保基金管理中心、城鄉(xiang) 居民醫保服務中心依職責采取調閱病曆、查閱公安機關(guan) 等有關(guan) 部門事故認定書(shu) 等形式,對意外傷(shang) 害情形審核後,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予以報銷。
經公安機關(guan) 等有關(guan) 部門認定參保人員承擔部分責任的意外傷(shang) 害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按參保人員承擔責任情況審核支付。對於(yu) 首次就醫已經報銷意外傷(shang) 害費用的參保人員,後續治療、舊傷(shang) 複發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依據首次就醫時的責任認定情況,實行聯網結算。(記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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