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封查驗商品不影響七天無理由退貨
本報北京1月3日電 (記者倪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關(guan) 於(yu) 為(wei) 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最高法民一庭負責人介紹,《意見》從(cong) 四方麵提出30條具體(ti) 服務保障舉(ju) 措,從(cong) 消費端、生產(chan) 經營端、市場秩序三方麵入手,增強消費信心,提升消費意願。
《意見》明確,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必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wei) 由主張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製度。因快遞人員擅自使用快遞商品、違規打開快遞包裝、暴力分揀快遞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wei) 導致快遞商品丟(diu) 失、毀損,消費者請求賠償(chang) 損失,快遞服務提供者依據免責條款提出免責抗辯的,人民法院對其抗辯不予支持。《意見》還加強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依法整治消費領域“霸王條款”。嚴(yan) 格保護依法成立生效的房屋買(mai) 賣合同,依法治理哄抬物價(jia) 、收取高額快遞費用導致合同顯失公平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wei) 。
《 人民日報 》( 2023年01月04日 11 版)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