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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月1日至14日禁飛“低慢小”

發布時間:2023-02-24 10:36:00來源: 北京日報

  本報訊(記者 張蕾)為(wei) 維護全國“兩(liang) 會(hui) ”期間北京地區空中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市公安局日前發布通告,規定自3月1日零時起至3月14日24時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nei) ,禁止單位、組織和個(ge) 人利用無人機、“穿越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進行各類未經審批的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活動。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麵積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san) 、動力滑翔傘(san) 、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係留氣球等12類。通告表示,開展“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應當預先向中部戰區空軍(jun) 或民航空中管製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實施。請相關(guan) 從(cong) 業(ye) 單位和廣大市民主動配合民航、體(ti) 育、公安等部門,對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員、器具信息進行登記管理,同時嚴(yan) 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對於(yu) 違規飛行“低慢小”航空器或違法破解無人機禁飛係統行為(wei) ,公安機關(guan) 將聯合軍(jun) 隊、民航等有關(guan) 部門嚴(yan) 厲查處。對於(yu) 違反《通用航空飛行管製條例》《北京市民用機場淨空保護區域管理若幹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由相關(guan) 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guan) 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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