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基理】一紙“村約”助浙西“落後村”蝶變
從(cong) 1992年第一版村規民約解決(jue) 了大田承包如何到戶的問題,到2002年明確重大事項集體(ti) 討論,再到2018年村裏圍繞社員、村民認定管理和社員福利待遇,理順了村民與(yu) 社員的關(guan) 係,確保了紅利分配公平公正……
在浙江衢州花園街道上洋村,一本不斷修訂完善、傳(chuan) 承了30餘(yu) 年的村規民約凝結了幾輩人的智慧,也見證了上洋村從(cong) 一個(ge) 環境髒、亂(luan) 、差的“落後村”蝶變成為(wei) 產(chan) 業(ye) 興(xing) 旺、生態宜居的富強村的過程。
“村規民約,始於(yu) 禮,源於(yu) 法。”在上洋村的中國村規民約館,上洋村黨(dang) 支部書(shu) 記黃嶽華說起了村規民約修訂完善的過程。
改革開放以來,黨(dang) 和國家高度重視發揮村規民約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1987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hui) 組織法(試行)》首次對村規民約做出明確規定,要求村規民約報鄉(xiang) 鎮人民政府備案,且不得與(yu) 法律法規相抵觸。
1992年,上洋村首部村規民約出台,解決(jue) 了當時大田承包如何到戶這個(ge) 老大難問題。近年來,隨著“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和“法治化”等宏大命題的提出,村規民約更是成為(wei) 實現農(nong) 村基層治理能力現代化和法治化的突破口。
在第6、7版村規民約中,上洋村新修訂了有關(guan) 環境保護、公共衛生等內(nei) 容,明確村民自身的責任和義(yi) 務,改變農(nong) 村“髒、亂(luan) 、差”現象,讓村容村貌“靚”起來。不久後,上洋村先後獲得了“浙江省衛生村”“衢州市生態示範村”“衢州市十大魅力村莊”等榮譽。
2021年,第10版村規民約修訂了土地承包形式、村民養(yang) 老、計劃生育等內(nei) 容;保障了土地要素使用,為(wei) 壯大集體(ti) 資產(chan) 打下堅實基礎;還特別深化了部分管理製度,把村幹部的權力“關(guan) ”進村規民約製度的“籠子”裏,也讓老百姓能切身感受公平公正。
“基層總會(hui) 有層出不窮的個(ge) 性化問題,需要用製度去解決(jue) ,用權力強壓往往會(hui) 適得其反。”黃嶽華說,村規民約讓基層問題處理流程越來越規範,成為(wei) 了老百姓心中認同的一部“小法律”。
基層治理有了根,經濟發展的步伐也邁得越來越堅實。
走進今天的上洋村,一幢幢格調統一、整齊劃一的居民樓與(yu) 人氣興(xing) 旺的陶瓷市場、地板市場等商業(ye) 體(ti) 相得益彰。據黃嶽華介紹,上洋村村集體(ti) 收入已經從(cong) 2003年的3000元增長到2022年的1083萬(wan) 元,2023年更是有望突破1200萬(wan) 元。在發展自身集體(ti) 經濟的同時,上洋村也正以“項目反哺”的形式,帶領衢州市柯城區15個(ge) 薄弱村發展集體(ti) 經濟。
時曆30餘(yu) 載,如今,這部最初由農(nong) 民們(men) 協商創造,再由百姓更新的村規民約依舊如往日一般,顯示著民心所向,民之所盼,也將繼續見證上洋村邁上一個(ge) 個(ge) 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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