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啟動參與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決(jue) 定自今年5月至12月組織全國檢察機關(guan) 積極參與(yu) 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工作,以檢察能動履職築牢糧食安全“壓艙石”。
最高檢第三檢察廳負責人表示,積極參與(yu) 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工作,是檢察機關(guan) 服務保障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和反腐敗工作大局的有力舉(ju) 措。近日,最高檢下發《關(guan) 於(yu) 檢察機關(guan) 積極參與(yu) 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強調通過依法能動履職,嚴(yan) 懲涉糧職務犯罪,促進糧食購銷領域管理製度的健全完善,守護好國家和人民的“糧袋子”。
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guan) 要依法辦理相關(guan) 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加強與(yu) 監察機關(guan) 、審判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的銜接配合,建立涉糧犯罪案件辦理的“綠色通道”。加強法律適用問題研究,強化案件審查把關(guan) ,確保辦案程序銜接順暢、辦案工作優(you) 質高效,以辦案的實際成果鞏固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zhuan) 項整治工作成果。
通知強調,檢察機關(guan) 要積極開展訴源治理,針對辦案中發現的有關(guan) 糧食購銷行政管理、企業(ye) 經營等方麵存在的突出問題,就加強和改進糧食購銷工作向相關(guan) 部門、涉案單位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檢察建議,促進堵塞製度漏洞,加強訴源治理,共同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通知要求,檢察機關(guan) 要結合辦理糧食購銷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件,堅持以案釋法、以案說法。同時不斷豐(feng) 富法治宣傳(chuan) 的方式和手段,促進提高糧食購銷領域工作人員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意識。
最高檢將從(cong) 2022年以來判決(jue) 已生效的糧食購銷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中,圍繞犯罪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問題、犯罪形式特點、社會(hui) 危害表現、銜接配合情況、檢察履職效果等要素,選編一批典型案例並公開發布,充分發揮以案釋法、法治宣傳(chuan) 、警示教育和指導辦案的示範規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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