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
河北省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zhuan) 項行動
聚焦規範培訓收費行為(wei) 、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加快校外培訓消費糾紛化解等七方麵內(nei) 容
近日,河北省教育廳、省體(ti) 育局和省消保委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zhuan) 項行動的通知》。針對麵向中小學生和幼兒(er) 園學生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專(zhuan) 項行動聚焦規範培訓收費行為(wei) 、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加快校外培訓消費糾紛化解等七方麵內(nei) 容,突出以縣級為(wei) 主,采取縣級自查、市級複查、省級抽查三級聯動檢查機製。
規範培訓收費行為(wei) ,堅持校外培訓公益屬性。全麵排查掌握校外培訓機構收費項目與(yu) 標準、收費公示製度執行情況,特別是要聚焦是否存在超時段、超限額收費,是否嚴(yan) 格落實政府指導價(jia) ,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jia) 、價(jia) 格欺詐、虛假宣傳(chuan) 等問題。對培訓機構收取超過3個(ge) 月或60課時的費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一次收取超過5000元等問題,做好退款工作。對未執行政府指導價(jia) 、未按規定明碼標價(jia) 等問題線索,要移交有關(guan) 部門進一步查處。
強化校外培訓預收費資金監管,守護學生家長繳費安全。嚴(yan) 格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重點要聚焦預收費資金監管專(zhuan) 用賬戶、風險保證金專(zhuan) 用賬戶、培訓收費專(zhuan) 用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是否規範;是否存在通過監管部門規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訓費用,“體(ti) 外循環”躲避資金監管的問題;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機構一核定”原則核定風險保證金,資金監管流於(yu) 形式的問題。
加快校外培訓消費糾紛化解,保護學生家長合法權益。推動全麵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2021年修訂版)》,明確約定退費情形、退費方式等內(nei) 容;積極探索加強預付費資金監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協組織通過調查、參與(yu) 監督檢查等多種方式開展社會(hui) 監督。完善校外培訓領域消費糾紛維權製度,暢通消費投訴渠道,廣泛受理學生家長退費糾紛。
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安全排查,營造健康安全的消費環境。對校外培訓機構專(zhuan) 門開展一次安全排查,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ti) 責任。對存在突出安全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wei) 的校外培訓機構,及時向社會(hui) 公示。對培訓場所消防安全條件不符合國家規範標準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確保安全的,依法依規嚴(yan) 肅處理。
加強消費教育指導,增強學生家長消費安全意識。組織做好校外培訓消費教育指導工作,通過發布消費提示、倡議書(shu) 、宣傳(chuan) 片等多種方式,宣傳(chuan) 科學消費理念,加強對學生家長消費教育指導,有效避免消費陷阱。
規範校外培訓行為(wei) ,防範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治理工作,建立並有效用好網格化綜合治理機製。嚴(yan) 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組織學科類培訓的規定。做好對重點機構和人員的防範,針對“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等突出隱形變異表現形式開展專(zhuan) 題治理。發揮校外培訓社會(hui) 監督員等公眾(zhong) 監督力量,加強日常檢查。
加強藝考日常監管,堅持正確育人方向和價(jia) 值導向。將藝考培訓機構全麵納入全國監管平台進行日常管理,加強機構收費和預收費監管,嚴(yan) 禁以“顧問費”“特訓費”“課時費”“領考費”“大學生輔訓”等任何名目收取培訓費以外費用;嚴(yan) 禁以“遊學”“境外特訓”等任何名義(yi) 變相收取高額培訓費。(記者崔叢(cong) 叢(c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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