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湖北擴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範圍
近日從(cong) 湖北省財政廳獲悉,7月1日起,新修訂的《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hui) 救助基金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施行。根據《實施辦法》,道路交通事故搶救費墊付不再設限額。
自2023年7月1日起,湖北路救中心開始全麵受理全省範圍內(nei) 救助基金墊付申請。針對搶救費用、喪(sang) 葬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機動車肇事逃逸等三種符合救助基金墊付條件的情形,當事人可直接撥打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熱線電話027-59761003進行墊付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hui) 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於(yu) 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shang) 亡的喪(sang) 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hui) 專(zhuan) 項基金。據悉,湖北省救助基金於(yu) 2011年開始設立,分別在省和縣設立兩(liang) 級基金。10餘(yu) 年來,累計墊付支出4.2億(yi) 元,對1.7萬(wan) 起交通事故中符合救助條件的1.8萬(wan) 人次事故受害人進行了救助。
與(yu) 原辦法相比,新修訂的《實施辦法》有七個(ge) 主要變化。一是擴大救助對象範圍,增加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為(wei) 救助對象。二是將原辦法中搶救費4萬(wan) 元的墊付限額取消,不再設限。三是延長搶救費用時限,由原來的3天調整至7天,並明確特殊情況下可超過7天。四是簡化審批程序,將搶救費用審核程序由原來的衛生部門初審、基金管理機構審核,調整為(wei) 由基金管理機構直接審核。五是縮短搶救費用的審核時限,由5個(ge) 工作日調整至3個(ge) 工作日,審核通過後2個(ge) 工作日內(nei) 劃轉資金。六是對喪(sang) 葬費用墊付形式進行調整。考慮實際情況,《實施辦法》提出喪(sang) 葬費用墊付形式可結合事故處理部門與(yu) 受害人近親(qin) 屬最終協商一致的結果予以墊付。七是擴大墊付的喪(sang) 葬費用範圍,將骨灰寄存和安葬等服務費用納入墊付範圍。(高哲 孟雨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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