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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總局:防汛救災保險要應賠盡賠快賠

發布時間:2023-08-14 11:35:00來源: 光明日報

  金融監管總局近日下發《關(guan) 於(yu) 加大保險預賠付力度 著力做好防汛救災保險理賠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相關(guan) 單位把開展防汛救災和保險理賠服務作為(wei) 行業(ye) 當前最緊要的政治任務完成好、落實好。

  《通知》強調,要突出工作重點、加大預賠力度。各有關(guan) 監管局要指導轄內(nei) 保險公司結合受災受損情況,分區域、分險種、分行業(ye) 、分步驟細化理賠舉(ju) 措,力爭(zheng) 一周內(nei) 實現賠付及預賠付達30%以上、月底前車險達90%以上,同時要著力提升低收入群體(ti) 、新市民、小微企業(ye) 等被保險人的預賠付比例。

  《通知》要求,各有關(guan) 監管局要指導保險公司盡快摸清保險標的受災受損及保險保障情況,及時獲取受災受損證明文件,為(wei) 賠付和預付賠款打下堅實基礎。要創新方式方法、提升理賠質效,保險公司主要負責人要深入一線開展理賠調度,加大對受災嚴(yan) 重地區的支持力度。通過在農(nong) 險中運用無人機等科技查勘手段、在車險中推行查勘定損互認機製、在企財險中施行一企一策服務政策等,不斷優(you) 化理賠服務模式,實現能賠快賠、應賠盡賠、合理預賠。要持續加強理賠進展督促、做好投訴舉(ju) 報受理。保險業(ye) 協會(hui) 要研究製定大災理賠標準、建立大災預賠機製,各單位要聯合政府部門廣泛開展保險政策宣傳(chuan) 、及時準確報送理賠相關(guan) 數據等,協同一致有效發揮保險災害“減震器”和社會(hui) “穩定器”的功能作用。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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