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
為(wei) 進一步規範我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省財政廳和省水利廳日前聯合下發《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細則》明確,項目扶持資金主要用於(yu) 支持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及經濟社會(hui) 發展,支出範圍包括:移民能夠受益的生產(chan) 開發項目;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設施建設;交通、供電、供水、通信和社會(hui) 事業(ye) 等基礎設施建設;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移民勞動力就業(ye) 技能培訓和職業(ye) 教育;與(yu) 移民生產(chan) 生活密切相關(guan) 的其他項目;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管理工作經費。主要用於(yu) 開展監測評估、績效評價(jia) 、稽查、審計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發生的費用。
《細則》明確,按照“陽光操作,公開透明”的原則,項目將建立公示製度。將項目名稱、建設內(nei) 容、資金使用、竣工驗收、管護責任等情況,在村內(nei) 張榜公示,接受移民群眾(zhong) 的監督。各級財政部門和水利部門(移民管理機構)加強項目資金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級財政部門、水利部門(移民管理機構)及資金使用單位,接受上級財政、發展改革、水利、審計、監察、移民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相關(guan) 資料,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或逃避。如果項目資金在使用中存在弄虛作假或截留、擠占、挪用等財政違法行為(wei) 的,我省將對相關(guan) 單位及個(ge) 人,按照有關(guan) 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yan) 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記者任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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