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進一步規範物業管理收費
原標題:北京進一步規範物業(ye) 管理收費
本報北京8月31日電 (記者王昊男)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ang) 建設委員會(hui) 發布《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住宅物業(ye) 管理項目生活垃圾和住宅室內(nei) 裝飾裝修相關(guan) 收費的通知》,明確要求,物業(ye) 不得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不得重複收取生活垃圾清運費,不得收取住宅室內(nei) 裝修管理等費用。
根據通知,北京市物業(ye) 服務人不得收取生活垃圾處理費。物業(ye) 服務收費標準中包含生活垃圾清運費的,物業(ye) 服務人不得重複收取生活垃圾清運費;未包含的,可以按照政府定價(jia) 標準收取。生活垃圾清運費收費標準為(wei) 30元/戶·年,該標準應當在物業(ye) 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住宅物業(ye) 管理項目的物業(ye) 服務人不得向業(ye) 主或者物業(ye) 使用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住宅室內(nei) 裝飾裝修管理服務費,不得向業(ye) 主或者物業(ye) 使用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住宅室內(nei) 裝飾裝修保證金(含裝修押金)。
此外,通知還要求,北京市各區住建房管部門應當強化對物業(ye) 服務人的指導監督,加大執法力度。同時,物業(ye) 服務人應當加強對物業(ye) 管理區域內(nei) 拆除、改造共有部分的巡視檢查,不得以不收費為(wei) 由不履行義(yi) 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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