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織密職業年金風控體係安全網
職業(ye) 年金和企業(ye) 年金是多層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廣大職工的“第二養(yang) 老金”。近日,山東(dong) 製定了《機關(guan) 事業(ye) 單位職業(ye) 年金風險控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聚焦經辦管理風險控製、投資運營風險控製、從(cong) 業(ye) 人員管理和工作監督等方麵,製定29條措施,健全職業(ye) 年金風險控製體(ti) 係,確保基金安全。
《辦法》以“安全規範”為(wei) 目標,立足山東(dong) 職業(ye) 年金規模大、增速快的特點,把握經辦管理和投資運營的難度和風險逐步加大的新形勢,力求完善貫穿職業(ye) 年金經辦管理全流程和投資運營全環節的多層次風險控製體(ti) 係,把準防控要求的“著力點”。
強化協同聯動,注重兩(liang) 個(ge) 結合。《辦法》針對社保經辦機構和年金管理機構的不同職責定位、運行特點,突出兩(liang) 個(ge) 結合,堅持以崗定責,確保責任層層壓實,並在落實落細責任過程中,實現職業(ye) 年金全流程、全業(ye) 務環節的管控,形成運行良好的“工作台”。一方麵注重發揮省級經辦機構與(yu) 各級經辦機構在經辦管理風險控製方麵作用的結合,明確省級經辦機構行使統一管理職責,市、縣級經辦機構對年金業(ye) 務分級負責,在歸集賬戶管理、轉移接續、基金支付等業(ye) 務環節,逐項提出經辦要求和禁止行為(wei) 。另一方麵注重發揮代理人和年金管理機構在投資運營風險控製方麵作用的結合,明確了代理人在投資運營中發揮好開展日常跟蹤、進行風險事件管理、組織計劃審計、實施績效考核和建立監督投訴舉(ju) 報機製等為(wei) 內(nei) 容的五位一體(ti) 監督職能,年金管理機構在投資運營中發揮好防範和化解合規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六個(ge) 維度風險作用。
《辦法》的一大亮點,是將信息化建設作為(wei) 風險防控的重要依托,結合山東(dong) “智慧人社”一體(ti) 化平台建設,將“技防”措施貫穿風控全過程,深化“信息化+防控”,不斷優(you) 化完善職業(ye) 年金信息係統和職業(ye) 年金計劃投資監督係統,構建以數據為(wei) 導向,一體(ti) 化運營、智能化監管、科學化決(jue) 策的工作模式,打造能力提升的“加油站”。
嚴(yan) 格監督落實,強化效果導向。《辦法》提出了危機事件處置措施,將各年金管理機構風險控製辦法的落實情況納入考核,對從(cong) 業(ye) 人員廉潔教育、風險排查等實行量化管理,並在省級經辦機構建立監督投訴舉(ju) 報機製,實現危機事件處置快,從(cong) 業(ye) 人員管理嚴(yan) ,以嚴(yan) 格有效的監督,守住基金安全的“生命線”。(張春曉 範洪豔)
(責編:聶俊穹、劉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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