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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五部門聯合出台意見全麵規範暫予監外執行工作

發布時間:2023-09-11 15:40:00來源: 人民網-山西頻道

  人民網太原9月8日電(記者張婷婷)近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進一步規範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複查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cong) 明確病情複查指定醫院範圍、嚴(yan) 格病情複查工作機製、規範病情複查審核程序、加強檢察監督等四個(ge) 方麵對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複查工作進行全麵規定。

  據介紹,為(wei) 切實解決(jue) 基層社區矯正執法的難點堵點問題,山西省司法廳聯合檢察院、衛健委等部門對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複查工作進行專(zhuan) 題調研,並將解決(jue) 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複查問題列為(wei) 專(zhuan) 項整改整治任務重點推進解決(jue) 。

  此次出台的《意見》明確,為(wei) 嚴(yan) 格執行《社區矯正法》及其《實施辦法》關(guan) 於(yu) 保外就醫的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應當每三個(ge) 月到省級人民政府指定醫院進行病情複查的規定,經山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在原有24家暫予監外執行醫學診斷指定醫院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指定醫院範圍,增加太原市小店區人民醫院等117家縣級及以上公立綜合醫院,作為(wei) 全省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對象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的病情複查指定醫院。《意見》從(cong) 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意見》要求,全省縣級社區矯正機構應當和當地病情複查指定醫院建立常態化工作機製,共同做好轄區內(nei) 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複查工作。執行地縣級社區矯正機構應當每三個(ge) 月審查保外就醫社區矯正對象的病情複查情況,並組織兩(liang) 名具有副高以上專(zhuan) 業(ye) 技術職稱的醫師組成病情複查審核小組,對社區矯正對象提交的病情複查材料進行審核。《意見》還對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複查工作的法律監督和責任追究進一步明確。

  《意見》的出台,將很大程度地解決(jue) 部分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因家庭經濟困難、居住在偏遠鄉(xiang) 村路途遙遠或身體(ti) 疾病嚴(yan) 重等原因導致的病情複查難的問題,對進一步健全我省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複查工作機製,保障暫予監外執行決(jue) 定的正確執行起到很大的推動和規範作用。

(責編:李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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