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全麵推進新汙染物治理工作
10月25日,自治區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對《內(nei) 蒙古自治區新汙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落實情況進行公布。目前,內(nei) 蒙古對新汙染物的治理思路,主要是通過精準篩評出重點管控的新汙染物,科學製定並依法實施全過程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包括對生產(chan) 使用的源頭禁限、過程減排、末端治理。
據了解,新汙染物是指對生態環境或人體(ti) 健康存在較大風險,新近發現或被關(guan) 注,但尚未納入環境管理或現有管理措施仍然不足的汙染物。目前,國內(nei) 外廣泛關(guan) 注的新汙染物主要包括國際公約管控的持久性有機汙染物、內(nei) 分泌幹擾物、抗生素等。
提高內(nei) 蒙古新汙染物監測能力是《工作方案》提出的重點任務。針對生態環境部、工信部、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重點管控新汙染物清單(2023年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大力開展重點管控新汙染物監測能力建設。目前,已掌握青黴素、四環素、紅黴素、頭孢類等15種抗生素的檢測方法,並開展地表水、地下水探索性監測和初步應用,同時正在進行多溴二苯醚、六氯丁二烯、德克隆、全氟化合物的監測方法摸索。
同時,為(wei) 進一步明確內(nei) 蒙古涉新汙染物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ye) 和企業(ye)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以全區排汙許可企業(ye) 清單為(wei) 基礎,確定調查企業(ye) 511家,真正做到“行動快、情況明、底數清”。截至目前,調查係統已填報企業(ye) 489家,完成率96%。
此外,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同步開展全區黃河流域和“一湖兩(liang) 海”新汙染物調查與(yu) 風險評估試點項目。分別在黃河流域內(nei) 蒙古段幹流、呼倫(lun) 湖、烏(wu) 梁素海、岱海湖心布設8個(ge) 地表水采樣點位,並對兩(liang) 個(ge) 內(nei) 蒙古典型化工企業(ye) 的土壤、地下水和“三廢”開展新汙染物非靶向篩查和定量監測,旨在評估識別出具有較高環境風險的新汙染物種類。目前,樣品檢測分析工作已完成,相關(guan) 數據已全部生成,正在進行最後的風險評估和成果報告編寫(xie) 工作,計劃11月底前完成項目驗收。記者 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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