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推進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
記者從(cong)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獲悉,截至目前,內(nei) 蒙古累計完成新增工業(ye) 用地“標準地”出讓220宗,總麵積2158.96公頃,土地出讓收益達33.77億(yi) 元,“標準地”在全區各類開發區新增工業(ye) 用地中的占比達到60.94%。
據了解,今年以來,自治區自然資源部門持續發力“放管服”, 不斷優(you) 化營商環境,推動新增工業(ye) 用地“標準地”改革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政務服務更加便捷。內(nei) 蒙古“標準地”出讓通過流程再造、部門聯動,推動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全麵優(you) 化,大幅縮短了企業(ye) 拿地時間。例如,興(xing) 安盟把功夫下在審批前,提前預審相關(guan) 申報材料,對規劃方案、施工圖等關(guan) 鍵材料提前介入調查,使企業(ye) 在正式報建時各類材料均能達到審批條件,確保企業(ye) 正式報建一次成功。並在全區率先推出了“標準地”出讓與(yu) “拿地即開工”聯合實施,將審批環節由4個(ge) 壓減至3個(ge) ,審批時限由56個(ge) 工作日壓縮至22個(ge) 工作日,有效提高了企業(ye) 辦事便利度。錫林郭勒盟也推出相關(guan) 舉(ju) 措,明確企業(ye) 在獲得土地批複後可立即拿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相關(guan) 證照,迅速進入投資建設階段。
投資環境更加優(you) 質。“標準地”出讓通過“政府統一打包買(mai) 單”模式,由地方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hui) 事先完成地質災害、壓覆礦產(chan) 、環境影響、水土保持、洪水影響、文物考古等區域性評價(jia) 工作,並將相關(guan) 成果應用於(yu) 每宗土地出讓方案中,有效降低了企業(ye) 用地資金成本,大幅減輕了工業(ye) 項目前期投資壓力。截至今年7月,全區區域評估成果專(zhuan) 題信息瀏覽應用8.84萬(wan) 餘(yu) 次,2800多個(ge) 項目已使用區域評估成果1.13萬(wan) 餘(yu) 次,為(wei) 企業(ye) 節約經濟成本2.54多億(yi) 元。包頭市在土地供應前將區域評估成果及通平條件列入擬出讓地塊的“用地清單”,在土地供應時一並交付用地單位,將原本由企業(ye) 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改為(wei) 由政府部門統一完成,變“事後辦”為(wei) “事前辦”,大大降低了企業(ye) 的時間成本和資金壓力,營造出更加優(you) 質的投資經營環境。
土地利用更加高效。“標準地”出讓通過設置土地利用控製性指標,規範項目建設畝(mu) 均投資強度、容積率等用地要求,從(cong) 流程前端就較好地排除了低效用地企業(ye) ,有助於(yu) 提升出讓地塊的總體(ti) 利用效率,從(cong) 而確保土地利用更加高效。赤峰市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對標準化廠房實行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供應土地,並提出了全市工業(ye) 園區標準化廠房入駐項目準入標準,對單位麵積固定資產(chan) 投資、單位麵積年產(chan) 值、單位麵積納稅等指標按行業(ye) 類型進行了分類設置。截至目前,赤峰市以“標準地”方式出讓用於(yu) 建設標準化廠房的土地11宗,實現標準化廠房用地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出讓的有5宗。
內(nei) 蒙古新增工業(ye) 用地“標準地”改革,目前已在全區全麵鋪開。自治區層麵出台指導意見,盟市、旗縣層麵結合實際製定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形成了縱向貫通、橫向銜接的較為(wei) 完備的“標準地”改革製度體(ti) 係。各地在實踐過程中,針對工業(ye) 領域不同行業(ye) 提出不同的控製指標,助力工業(ye) 園區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記者 阿妮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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