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元旦起施行
12月22日上午,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對新修訂出台的《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進行解讀,同時對環境應急預案執法檢查、企業(ye) 落實等相關(guan) 情況進行解讀。據了解,2014年,原省環境保護廳出台了《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為(wei) 全麵落實新形勢下生態環境安全與(yu) 應急管理工作新定位、新理念、新要求,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適時進行了修訂。新版《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於(yu) 今年11月初完成修訂並正式印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了解,原《辦法》包括總則、預案編製、備案審查、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25條;新《辦法》調整為(wei) 7章28條,將“監督管理”擴充為(wei) “應急預案的實施”“監督管理”兩(liang) 個(ge) 章節。
新的《辦法》主要立足於(yu) 解決(jue) 實際問題,同時落實最新管理要求,主要以提升預案編製質量和管理效能為(wei) 目的,進一步細化國家相關(guan) 規定,並結合省情提出部分創新管理措施,以推動形成我省覆蓋全麵、銜接有序、規範合理、管用實用的環境應急預案全過程管理體(ti) 係。
提升預案質量的舉(ju) 措更加實在。特別細化了各類環境應急預案編製重點和質量要求;強調了預案關(guan) 鍵要素的完整性和與(yu) 實際情況相符性;強調了專(zhuan) 家審核把關(guan) 作用,避免預案審查流於(yu) 形式;強化了對第三方單位監管,針對受委托的第三方單位編製預案內(nei) 容嚴(yan) 重失實,導致發生環境汙染事件的,明確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夯實預案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目標更加具體(ti) 。首次提出預案“一圖兩(liang) 單兩(liang) 卡”編製要求,對預案關(guan) 鍵內(nei) 容簡本化、圖示化、直觀化,有效提升環境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明確預案宣傳(chuan) 教育、管理培訓、應急演練的具體(ti) 方式、重點內(nei) 容和頻次要求,切實推動預案文本轉化為(wei) 環境應急人員的實戰能力。
實施差異化管理的路徑更加清晰。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企業(ye) 預案內(nei) 容“一般粗”的“頑疾”,對Q值小於(yu) 1的環境風險企業(ye) ,提出預案簡化管理要求。針對產(chan) 生、收集、處置等涉及危險廢物的企業(ye) 事業(ye) 單位,明確了可在環境應急預案中製定危險廢物類專(zhuan) 項預案或專(zhuan) 章;針對跨市級以上行政區域的企業(ye) 事業(ye) 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問題,明確了直接向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備案,無需向沿線縣級派出機構備案。
記者還了解到,新《辦法》明確了監督管理要求:開展預案質量抽查檢查。省廳將預案抽查檢查融入日常執法監管,設區市生態環境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組織對單位環境應急預案管理情況及預案質量進行抽查檢查,每三年實現一輪重大環境風險企業(ye) 事業(ye) 單位及高環境風險工業(ye) 園區檢查全覆蓋。(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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