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女孩著動漫裝乘地鐵被“教育”,如何看?
“請問我為(wei) 什麽(me) 不可以進地鐵站?”近日,一段視頻顯示,在上海某地鐵站進站口外,一名女孩身著動漫服飾,戴著帽子,頭發染成紫色,頭戴特殊飾品,被地鐵安檢員勸阻並“教育”。經過一番勸導,女孩摘下特殊飾品,安檢員對女孩放行。另有消息稱,警方表示,穿非日常服飾可以進站,但安檢人員可阻攔並呼叫民警核查身份。
此事猶如一粒石子拋入了互聯網湖麵,迅速激發漣漪,很多網友都紛紛熱議。有網友認為(wei) ,女孩無論穿什麽(me) ,地鐵工作人員是無權過問的;也有網友認為(wei) ,“這個(ge) 應該有一些比較恐怖的元素在臉上頭上,所以才攔了,地鐵上畢竟有老有小,嚇到別人也不好。”
應該說,上海地鐵並未明文規定,奇裝異服者禁止乘坐地鐵。但是,揆諸各地實踐,不少地方的地鐵是拒絕乘客身著恐怖、低俗的裝扮進入站內(nei) 的。據報道,早在2015年,北京市交通部門相關(guan) 負責人就表示,對於(yu) 地鐵裏乘客穿奇裝異服、化恐怖妝以及快閃等行為(wei) ,《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雖沒有明確禁止,但這種行為(wei) 可能會(hui) 造成安全隱患,一經發現,執法人員將進行勸阻。
從(cong) 維護地鐵秩序、嗬護乘車安全的角度看,地鐵工作人員確實有權利勸阻相關(guan) 乘客。媒體(ti) 也曾報道,針對乘客“喬(qiao) 裝打扮”,多地警方發出警情表示,“扮鬼怪”擾亂(luan) 地鐵秩序將被依法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去年10月,針對“‘女巫’‘吸血鬼’‘死神’等裝扮進站是否需要卸妝?”廣州地鐵通過官微回應稱,“這些還真要!”地鐵車站及列車是人多密集的地方,“恐怖” “血跡”妝麵或裝扮“鬼怪”等驚悚形象,容易引發其他乘客不適甚至恐慌,是禁止進站的。其依據是,《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第十三條(九)規定,乘客應當自覺維護出入口、通道、站廳、站台、列車整潔,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公共秩序,禁止“赤腳、赤膊、衣冠不整或妝容、裝扮容易引起他人不適或造成恐慌的行為(wei) ”。
回到上海地鐵這次風波,安檢員的詢問是有道理的,提醒也是有必要的。而警方的應對也是得體(ti) 的,符合法治精神的。
究其因,安檢員並非刁難這名女生,更沒有禁止這名女生入站。這種履職是基於(yu) 公共安全,是在法治範疇之內(nei) 。正如安檢員反複強調,“提醒一下,坐地鐵碰到這種複古、恐怖、低俗的裝扮,我們(men) 是不允許坐的”“如果是恐怖、低俗這種事情,我們(men) 給你告知一下”。這樣的提醒並不越界。而警方就此事作出的表態,同樣是理性的,值得肯定的。
此事持續發酵不是壞事,引發廣泛討論,能夠凝聚共識,更加注重把握好權利和自由的關(guan) 係。一方麵,乘客穿什麽(me) 樣的服裝,確實是其自由,但前提是不能擾亂(luan) 公共秩序。特別是進入地鐵這樣的場合,應防止引起他人不適或造成恐慌。另一方麵,無論安檢員還是警方在處理此事時,出發點是維護公共安全和秩序,嚴(yan) 格遵守相關(guan) 規定,就應該得到支持。
更需追問,地鐵安檢員的正常履職行為(wei) ,為(wei) 何被人刻意帶偏?一個(ge) 細節是,安檢員並非直接報警,而是在勸阻並檢查後,交由警方“裁決(jue) ”,卻被冠以“阻攔並報警”。“報警”一詞,給人巨大的解讀空間。這樣的文字表述涉嫌帶節奏,目的是把矛盾焦點引向地鐵方麵,認為(wei) 他們(men) 小題大作,無事生非,無理取鬧。如此做法,顯然模糊乃至歪曲了矛盾焦點。
安檢員對非日常服飾提出看法,本就是安檢“剛需”,是為(wei) 了公共利益。那些帶節奏、故意引戰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讓我們(men) 感到欣慰的是,大多數網友理解和支持警方和安檢人員。
事實上,不僅(jin) 僅(jin) 個(ge) 人著衣問題,包括個(ge) 人言行在內(nei) ,一旦步入公共場合,都是需要注意分寸的。畢竟,個(ge) 人置身於(yu) 公共場合,就有義(yi) 務尊重公共秩序和公共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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