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蘇企發布回購增持計劃 “真金白銀”彰顯身價提振信心
新春伊始,江蘇上市公司的回購增持行為(wei) 成為(wei) 市場矚目的焦點。據統計,近一個(ge) 月,已有80餘(yu) 家江蘇上市公司披露了回購計劃,其中,計劃回購資金額超億(yi) 元的公司有16家,另有40餘(yu) 家公司發布了增持計劃。這些“真金白銀”的支持舉(ju) 措,不僅(jin) 彰顯企業(ye) 對自身價(jia) 值的堅定信心,也為(wei) 市場注入了強大的信心與(yu) 活力。
行業(ye) 龍頭領銜,億(yi) 元級回購增持增多
2月2日,藥明康德公告表示,為(wei) 維護公司價(jia) 值及股東(dong) 權益,公司將采取通過集中競價(jia) 交易方式回購A股股票並予以注銷,擬回購金額總額約為(wei) 10億(yi) 元。這一回購金額,在今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回購金額中排第二。此外,聚和材料、聚燦光電、安潔科技、潤和軟件、康緣藥業(ye) 、鵬鷂環保、康尼機電、新點軟件、日聯科技等江蘇上市公司的回購上限也在2億(yi) 元以上。
增持方麵,東(dong) 方盛虹增持金額超4億(yi) 元,位居首位。迪哲醫藥、錦富技術、海星股份、法爾勝、中國天楹等公司增持金額均超2000萬(wan) 元。增持主體(ti) 包括控股股東(dong) 、實際控製人、董事長兼總經理等,上市公司重要股東(dong) 增持積極性較高。綜合來看,這些回購和增持計劃涵蓋了生物醫藥、機械設備、信息技術等多個(ge) 行業(ye) 領域,顯示出江蘇上市公司在不同產(chan) 業(ye) 的廣泛布局和對未來發展的積極展望。
中國信息協會(hui) 常務理事、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認為(wei) ,上市公司紛紛發布回購增持計劃,其背後有多重原因交織。一方麵,這體(ti) 現了公司對自身經營發展的堅定信心。回購和增持都是公司用自有資金在二級市場上購買(mai) 自家股票的行為(wei) ,無疑是在向市場傳(chuan) 遞一個(ge) 信號,即公司認為(wei) 當前的股價(jia) 被低估了,有上升空間。另一方麵,回購和增持也能有效提升股價(jia) ,增強股票的流動性,對於(yu) 維護公司市值、提高股東(dong) 信心和穩定市場情緒都有積極作用。
提質增效重回報,“注銷式回購”受關(guan) 注
從(cong) 回購的用途來看,除了常見的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外,將注銷作為(wei) 回購目的正成為(wei) 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開展市值管理的重要途徑。通俗來說,“注銷式回購”就像是公司給自家股票做了一次“瘦身”,將買(mai) 回來的股票“吃掉”。市場上流通的股票變少,每股的價(jia) 值自然就提高了。
藥明康德2月2日發布回購預案,2月5日就“閃電”完成了回購計劃。值得注意的是,上個(ge) 月藥明康德剛剛在港股市場完成了2023年獎勵信托計劃所涉H股的回購注銷事項。至此,藥明康德在一個(ge) 月內(nei) 已完成兩(liang) 地市場價(jia) 值總額超過20億(yi) 元的回購事項,且該部分回購的股份均將予以注銷。
2月6日晚間,康緣藥業(ye) 發布公告稱,為(wei) 維護公司價(jia) 值及股東(dong) 權益,擬以自有資金1.5億(yi) 元—3億(yi) 元回購公司股份,回購所得股份將在完成之後全部注銷。這也是該公司自上市以來第三次“官宣”回購方案。隨即在2月7日,康緣藥業(ye) 就完成了首次回購。速度之快,再次證明了公司對市場信號的敏感性和對股東(dong) 利益的重視。
記者注意到,多家公司也在回購公告中披露了“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例如佳禾食品、多倫(lun) 科技均在回購公告中稱,踐行“以投資者為(wei) 本”的上市公司發展理念,維護公司和股東(dong) 利益,落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有效傳(chuan) 遞公司價(jia) 值,樹立公司良好資本市場形象。
業(ye) 內(nei) 人士指出,通過回購和注銷股份,上市公司能夠更直接地提升股東(dong) 權益,同時也為(wei) 公司未來的增長和擴張打下堅實的基礎,進一步夯實“市場底”。這些積極的資本運作,有望成為(wei) 推動江蘇乃至整個(ge) A股市場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
加大打擊力度,監管嚴(yan) 防“忽悠式回購”
合理的回購,固然可以提升公司價(jia) 值、維護投資者權益。不可否認的是,在當前市場環境下,回購預案中“吹”和“拖”、回購後不實施或突然停止回購、回購價(jia) 格低於(yu) 市場價(jia) 格、變更回購股份用途等“忽悠式回購”也是飽受市場詬病的焦點。
去年12月15日,證監會(hui) 針對上市公司回購行為(wei) 發布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旨在引導上市公司審慎、規範地進行回購,積極維護公司價(jia) 值和股東(dong) 權益。根據新規則,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不得同時發行股份,明確界定了回購與(yu) 發行的行為(wei) 範疇。同時,獨立董事不再就回購事項發表獨立意見,以減輕其負擔。為(wei) 防範“忽悠式回購”,規則還增加了證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或紀律處分的規定。
“回購增持並非沒有風險,比如公司回購後股價(jia) 並未如預期上漲,或者公司未來的業(ye) 績表現不佳,那麽(me) 回購增持就可能成為(wei) 一種‘吃力不討好’的行為(wei) 。”朱克力認為(wei) ,在上市公司紛紛回購增持的背後,投資者確實需要擦亮眼睛,仔細甄別哪些公司是有實力進行回購。如果公司擁有充足的現金流且負債(zhai) 水平較低,就有較強的回購實力。反之,如果公司現金流緊張或者負債(zhai) 累累,回購計劃就隻能是“空中樓閣”。
因此,上市公司在製定回購計劃時,應確保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因短期市場波動而作出衝(chong) 動決(jue) 策。同時,還應建立健全內(nei) 部控製機製,確保回購決(jue) 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投資者也應增強風險意識,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市場表現和行業(ye) 前景進行全麵分析,避免盲目跟風。(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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